电瓶车故障引发火灾造成他人损失,谁来担责?
作者:启东市人民法院 陈娟,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处理。
电瓶车的普及大大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但因自燃引发火灾的事故屡见不鲜。那么火灾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呢?近日,启东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因电瓶车故障引发火灾的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件,判决电瓶车的所有者承担因火灾造成的部分相应损失。
2020年11月14日,家住启东某小区的业主孙某某将电瓶车停放在一楼大厅。然而,好端端的电瓶车突然自燃起火,火势越来越大,等到消防部门扑灭火灾,电瓶车已被全部烧毁,仅留了残车的框架,一楼大厅的墙体也被熏黑,吊顶、监控和广告牌等设施也受到不同程度损毁。经过消防部门调查,排除人为因素起火,系电瓶车自燃导致火灾。后通过小区监控摄像,能看见电瓶车尾部起火引起火灾。为此,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起诉业主孙某某,要求其赔偿因火灾造成的损失3万余元。
启东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被告孙某某私自将电瓶车停放在大厅里导致电瓶车自燃起火引起火灾造成财产损毁,被告孙某某对此负有过错。原告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部位未尽到管理职责,导致电瓶车停放的大厅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自身也有过错。根据原、被告的过错程度、受损财产情况等综合考量,虽然涉案财产未经评估,但损失客观存在,法院酌定业主赔偿物业公司财产损失16000元。
该案宣判后,孙某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虽然电瓶车的便捷性深受人们青睐,但停放不规范的情形到处可见,隐藏着很多消防隐患。首先,因停放不规范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相关部门可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其次,行为人上述行为如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最后,如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承担刑事责任。本案中,孙某某疏忽大意,导致火灾造成损失,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对于电动车乱停乱放未及时履行管理职责,也应自行承担一定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使用电瓶车,要选购正规厂商生产的合格产品,并且要规范电瓶车的停放、充电。此外,物业管理公司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及时制止乱停乱放乱拉线充电等现象,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安全使用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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