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法官谈案 >> 法官评案

求职者诉人力资源公司合同纠纷案

日期:2022-11-12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十万元“保送”烟草公司、铁路局?

沙坪坝法院审结多起求职者诉人力资源公司合同纠纷案

作者:温祺,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处理。

近日,沙坪坝法院审结多起求职者诉某人力资源公司合同纠纷案。求职者苏某与某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了《就业咨询服务协议》及《退款协议书》,该人力资源公司承诺为苏某提供烟草销售公司职位人才信息咨询服务,并将其“安排”至该单位入职,苏某支付人才信息咨询服务费共计188,000元,预付100,000元,余款88,000元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补齐,如苏某3个月内未能成功入职,则服务费全额退还。

苏某本以为花了钱后就能“人在家中坐,‘饭碗’天上来”,然而协议期3个月过去仍未收到入职通知,才醒悟“天上不会掉馅饼”,一纸诉状将该人力资源公司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就业咨询服务协议》及《退款协议书》均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按照约定,被告应当在退款协议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原告预付款,被告已构成违约。法院遂对原告要求被告退还其服务费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据了解,上百名求职者相信了这个“保送”烟草公司、铁路局、电力公司等特定单位的“美好承诺”,与该公司签订《就业咨询服务协议》并缴纳了几万元至十几万元不等的服务费,一旦发现这虚幻的求职梦想破灭,无奈只能诉至法院。

求职者,尤其是高校毕业生面对竞争激烈的就业环境,要切忌急于求成,“走捷径”的结果很可能是掉入各类求职陷阱。

求职时,面对信息不详的企业,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判断其真实性、合法性,还可以通过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查询企业的涉诉涉执信息。入职时还要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尤其是其中关于试用期、劳动报酬、合同期限、违约金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细节,慎重签约,防范风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沙坪坝法院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652571727。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