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有以上这些情形的,离婚时无过错方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比如,江西省某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妻子十月怀胎生下男孩,全家人都满怀欣喜,但丈夫却极度恼怒。原来妻子告诉他,孩子不是他的。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出轨的妻子给付丈夫5万元的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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