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婚姻家庭律师 >> 离婚损害

离婚后发现前夫婚内出轨索要精神赔偿能否支持

日期:2021-08-21 来源:- 作者:- 阅读:87次 [字体: ] 背景色:        

离婚后发现前夫婚内出轨索要精神赔偿能否支持

【案情】

李某与杨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9年5月7日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后不久,杨某意外发现李某在婚内与他人同居生活,并在离婚不到两个月时间生育了一子。杨某认为李某的行为违背了婚姻忠诚义务,要求李某进行赔偿,支付其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

【分歧】

关于本案中,杨某精神损害抚慰金能否支持,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与杨某双方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两人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离婚后杨某起诉李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应支持。

第二种意见认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履行夫妻间忠诚义务。李某在婚内与他人同居生活,并在离婚不到两个月时间生育了小孩,李某的行为违反了夫妻间忠诚义务,且杨某在同意协议离婚时对此并不知情,故对杨某离婚后要求精神赔偿应予支持。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夫妻间的忠诚义务,不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本案中,李某在婚内与他人同居生活,并生育小孩的行为,违反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伤害了杨某的个人感情,给其造成了精神压力和心理痛苦,即便双方在起诉前已经协议离婚,但是杨某在离婚时并不知情,且李某属于有意隐瞒,杨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对于本案中杨某离婚后主张精神赔偿应予支持。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部分文章转载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添加并告知(微信号13691255677)处理。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