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协议确定监护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第30条的规定,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协议监护是确定监护人的方式之一,关于协议确定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协议主体必须是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即《民法典》第27、28条规定的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对于未成年人,协议监护只限于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协议的主体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有关组织。对于父母丧失监护能力的,父母可以不作为协议监护的主体,但对协议确定监护人也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在协议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时,从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出发,应当尽量予以尊重。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协议的主体为:(1)配偶;(2)父母、子女;(3)其他近亲属;(4)经该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有关组织。
2.未成年人的父母有监护能力的,不得与其他人签订协议,确定由其他人担任监护人,推卸自身责任。
3.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必须从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产生,不得在法律规定的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外确定监护人。在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外确定监护人的,协议监护无效。
4.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担任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一旦确定,不得擅自变更,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协议确定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利益影响重大,应当充分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被监护人者B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不是简单的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要结合多种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判断,探求其内心真实的愿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判断能力以及较强的表达能力,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直接听取其意见,并对其意见是否反映其真实意愿,结合其他一些因素,例如是否受到胁迫等进行判断。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监护人,不具有独立的认知判断能力,但这不意味着这些被监护人没有真实意愿。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监护人,也应当结合各种情况,例如被监护人与哪一个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等因素,去发现并充分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这对于保护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