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子女阻止父母再婚的做法合理吗
答: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同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也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依据上述规定,子女阻止和干涉父母再婚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父母再婚,子女不但不能进行干涉,还应当继续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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