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典》生前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死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进行处理,是否有效
丧葬费、抚恤金以死者死亡为条件,并非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故丧葬费、抚恤金不属于遗产。由于丧葬费、抚恤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故即使遗嘱人在遗嘱中对此进行了处分,这种处分行为也是无效、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但所有继承人之间可以协议对抚恤金和丧葬费进行分割或者处分。
所以,生前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死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进行处理的行为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