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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 >> 子女抚养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日期:2016-01-28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58次 [字体: ] 背景色: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最高人民法院《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若干意见》第16条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若干意见》第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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