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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 >> 协议离婚

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

日期:2015-11-30 来源:北京损害赔偿律师 作者:北京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49次 [字体: ] 背景色:        

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6)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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