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赔偿律师栏目:人身损害赔偿是公民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他人侵害,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案由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类别包括: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等。
再审人身损害赔偿应按何统计标准定损在再审案件时,法院除了全面审查原审判决程序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处理结果是否得当外,还应注意查明原审判决的履行情况,并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赔偿标准的适用,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最新北京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赔偿项目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若干法律问题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世界各国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主观标准,即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起算。我国即采取此种方式。所谓知道权利被侵害,是指权利人已经在主观上明确知道了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这是一种确定的主观状态;而所谓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是指虽然权利人在主观上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但是从他所处的环境来看,他已经具备了从主观上明确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条件,只是由于他本人的懈怠才不知道权利被侵害的事实,这是一种推定的主观状态。
被“冲卡”车辆撞伤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十元馒头起纠纷 致人受伤须担责: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依法受法律保护。刘爱巧与毛小强母亲发生纠纷,毛小强将刘爱巧致伤,并经公安机关处罚,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刘爱巧因身体受到伤害所造成的损失,毛小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关于刘爱巧所受损失应依据相关规定,按法律规定的标准计算7296.64元
爱美需谨慎 侵权要担责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超市电梯骤停致摔伤应由谁来赔偿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超市在举办促销活动时,应当预见到因客流量大有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对人员分流应采取合理的引导措施,在电梯上有顾客摔倒的情况下,应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避免损伤进一步扩大
伙同他人在加油站销售劣质汽油并收受他人好处费的行为的认定对本案被告人宋某某行为性质的认定,关键在于对宋某某的身份的认定,即宋某某被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石油分公司聘为加油站站长,其身份是否应当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在此基础上,合议庭对宋某某的行为如何认定产生了三种意见:贪污罪、受贿罪和销售伪劣产品罪。
遗腹女能否参与分割死亡赔偿金本案争议的焦点是:郭某某死亡后交通事故侵权人支付的赔偿款中的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郭某某的遗产,原告陈某某作为郭某某的同居配偶能否参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原告郭某某作为郭某某的非婚生遗腹女是否享有被抚养人生活费请求权并参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
客运合同纠纷中违约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范围可以选择按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经济损失。违反的是安全运送之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等等。同样,王某也可以选择按照《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规定,以客运公司侵害其人身权,造成损失为由起诉。要求其承担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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