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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说法栏目内容包括:交通事故专家律师、工伤事故资深律师、医疗事故专家律师、产品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律师、校园学生伤害事故索赔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离婚损害赔偿律师等各领域人身损害赔偿专家律师对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责任、诉讼离婚、环境侵权、相邻纠纷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

  • 小偷行窃时跌落水井而受伤,能否获得赔偿
    日期:2012-02-09 点击:297次

    小偷行窃时跌落水井而受伤,能否获得赔偿,不能。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地面施工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是:须在公共场所、道旁或通道上施工。而在本案中,陈某挖的水井是在自家的后院中,属于私人场所,因此不符合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法律关系。张某跌落水井受伤,陈某无须承担责任。

  • 多人共同侵权,是谁有钱谁就该承担责任吗
    日期:2012-02-09 点击:326次

    多人共同侵权,是谁有钱谁就该承担责任吗,查某可以要求孙某支付其全部医疗费用。钟某与孙某的行为属于共同侵权,对所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是指受害人有权选择全部或部分加害人请求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加害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赂偿全部损失。本案中,钟某因没有赔偿能力,所以查某首先应该向其抚养人要求垫付,或者延期给付,如果还有困难,则可以向孙莱请求赔偿其全部损失。

  • 受害人延误治疗造成额外损失,谁承担责任
    日期:2012-02-09 点击:392次

    受害人延误治疗造成额外损失,谁承担责任。胡某应赔偿车某的损失,但可以适当减轻民事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胡某由于车速过快剐伤车某,其主观上存在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由于车某拒绝留院观察,只做简单处理就回家了,导致后来伤口感染,其主观上也存在过错。根据“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这一法律规定,胡某应赔偿车某的损失,但其民事责任可适当减轻。

  • 双方均存在过错,一方受伤谁来赔偿
    日期:2012-02-09 点击:392次

    双方均存在过错,一方受伤谁来赔偿,任某应当赔偿姜某的部分损失。在本案中,任某由于车速过快来不及刹车,将姜某撞伤,本身存在过错。由于本案中姜某的损害是由闯红灯导致,姜某本身也存在过错,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所以,可以适当减轻任某的责任。

  • 患精神病的成年人,无故打伤旁人,谁承担责任
    日期:2012-02-09 点击:448次

    患精神病的成年人,无故打伤旁人,谁承担责任,吴某爸爸应赔偿小军医疗费用。我国法律规定,患精神病的成年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时,46监护人明确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不明确的,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过去没有精神病史的成年人,突发精神病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如果其有财产的,应当由其本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没有财产,可以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由受害人与突发精神病人的近亲属分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吴某爸爸不能以吴某是精神病为由拒绝赔付小军的医疗费。

  • 不小心掉进深沟,就该自认倒霉吗
    日期:2012-02-09 点击:358次

    不小心掉进深沟,就该自认倒霉吗,关某的损失应由双方分担。本案中,张某挖坑行为获得了有关部门许可,并采取了安全措施,主观上并不存在过错。吴某因天色已晚,未看清警示牌而掉入坑道,主观上也不存在过错。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就本案而言,张某、吴某均无过错,但损害结果已经发生,所以,造成的损失应由双方分担责任。

  • 猫狗打架撞伤老人,谁应承担法律责任
    日期:2012-02-09 点击:482次

    猫狗打架撞伤老人,谁应承担法律责任,董某与卫某应对李大爷的损害负连带赔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不管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有无过错,对动物致人损害均应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有过错或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过错所造成的。本案中,李大爷本身并不存在过错,而冯某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赶走猫的行为也没有过错。根据“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这一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对于李大爷的损害应由动物的饲养人也就是董某与卫某共同承担。

  • 商贩为避免罚款而给他人造成损失,谁承担责任
    日期:2012-02-09 点击:288次

    商贩为避免罚款而给他人造成损失,谁承担责任,孙某的理由不成立,他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之一须是合法权益遭受紧急危险。在本案中,孙某的合法权益并不具备“遭受紧急危险”这一法律构成要件,且其行为是为了避免罚款而造成赵爷爷的损害。因此,孙某必须承担赵爷爷的损失。

  • 别人家牛吃自家庄稼,就可以将牛打死吗
    日期:2012-02-09 点击:773次

    别人家牛吃自家庄稼,就可以将牛打死吗,龙某的说法不成立,其行为属于防卫过当,而不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法律规定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之一必须是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本案中,龙某发现史某家的牛在吃自家庄稼,用铁棒将牛打死,超过法律规定的必要限度,龙某要阻止牛吃庄稼,只需将牛赶走即可。龙某应当为自己的行为给史某带来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 在家喝啤酒时被啤酒瓶炸伤,怎么办
    日期:2012-02-09 点击:556次

    在家喝啤酒时被啤酒瓶炸伤,怎么办,小李可以找啤酒生产或销售企业索取赔偿。我国法律规定,消费者因使用质量不合格的产品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消费者可以向产品制造者要求赔偿。本案中,小李买了啤酒公司的产品,并造成了人身伤害的事实,作为消费者的小李可以向啤酒公司要求赔偿。法律同时规定了作为生产者无须承担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即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但本案中,啤酒公司无法证明造成小李伤害的啤酒瓶是由小李的原因引起的,所以不能成为其免责的事由。故此,啤酒公司应当赔偿小李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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