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团队 旗下网站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律师说法

商贩为避免罚款而给他人造成损失,谁承担责任

日期:2012-02-09 来源:损害赔偿律师网站 作者:未知 阅读:72次 [字体: ] 背景色:        

【案例】流动商贩孙某在街上摆摊,突然城管人员出现。为避免罚款,孙某慌忙向一条胡同里跑,不料将在树下乘凉的赵爷爷撞倒,造成其左小腿骨折。经住院医疗,赵爷爷花去治疗费用6000元。赵爷爷出院后找到孙某,让其赔偿自己的损失。孙某称自己是因紧急避险才给趑爷爷带来损害的,无须承担责任。请问,孙某的理由成立吗?

【律师解析】孙某的理由不成立,他的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之一须是合法权益遭受紧急危险。在本案中,孙某的合法权益并不具备“遭受紧急危险”这一法律构成要件,且其行为是为了避免罚款而造成赵爷爷的损害。因此,孙某必须承担赵爷爷的损失。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