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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继承人把代位继承人规定为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它是不受代数限制的。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子女都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四代或者五代甚至更多的代的子女就可以代位继承曾祖父母、高祖父母、曾外祖父母、高外祖父母等的遗产。当然这种情况是个别的,但也是现实生活中确实会有的。继承法这样规定,对复杂的实际生活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是遗产吗 指定了受益人的人身保险赔偿金不是遗产。这是因为,在保险合同指定了受益人时,保险金的所有权即明确为受益人所有。因此在被保险人死亡后,该人身保险赔偿金只能归指定受益人所有,而不能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进行继承,也不能用来清偿死者即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
送养孩子遭虐待送养人可以要回自己的孩子吗 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收养人不可以解除收养关系,以免未成年人处于无人抚养的境况。但是,收养人可以和送养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如果被收养的未成年人已经年满10周岁以上,那么送养人和收养人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收养关系时,应当征得其同意。如果收养人不抚养被收养的未成年人,虐待、遗弃被收养人的,送养人可以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养父母与养子女解除收养关系有哪几种情况 养父母与养子女协商解除。在被收养人成年后,养父母与成年的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收养关系。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夫妻一方死后另一方送养孩子,夫妻的父母有权干涉吗 《收养法》第十七条规定:“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这个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外祖父母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或孙子女之间有直系血缘关系。他们对失去母亲或父亲的外孙子女或孙子女的照顾应比其他人更加细心。所以,当夫妻一方死后,另一方送养孩子的应先通知另一方的父母或征求他们的意见,只有当他们没有抚养孩子的意思时,才能将孩子送养。
收养法中规定收养子女有人数限制吗 收养孤儿、弃婴等,是为社会所认可的一种慈善行为。人们往往对收养人给予赞扬和鼓励,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收养人愿意,就可以按自己的意图来收养小孩。法律为了保障被收养的小孩能在收养人家中健康、顺利成长,对收养人作了严格的限制。如果经济状况较好,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可以收养多名孤儿或者残疾儿童的。但是,如果收养人经济困难,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这种收养将为法律所禁止。
收养关系成立后产生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小科和丙夫妇之间形成拟制血亲关系,产生父母子女关系,相互之间享有继承权。丙夫妇对小科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后的小科对丙夫妇有赡养义务。小科与丙夫妇的其他子女及父母形成兄弟姐妹关系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关系。
收养法规定哪些人可以作为被收养的对象 一是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此外,根据《收养法》第七条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也可以作为被收养对象。
收养是受法律保护的一种新型社会关系 它不同于过去的“立嗣”。“立嗣”的目的是为了传宗接代,使那些无子的男子能够接续本家“烟火”。因此只有男子无后才能立嗣,女子无后则不能立嗣。按照旧的封建法律,嗣子必须是与嗣父同姓同宗的男性,女性及异姓男不能作为嗣子,择立嗣子必须由近及远,不得违反礼制,而嗣子一旦确立,就取得了嫡子的身份上和财产上的权利。由此可见,收养同过去的立嗣是完全不同的。
父母双亡兄姐对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义务吗 哥哥姐姐的抚养义务也不是漫无边际、漫无尽头的,只要弟弟、妹妹长大成人,能够独立生活,哥哥姐姐就算尽到了法律上的义务。而且哥哥姐姐的抚养义务也只有他们自己具有经济上的负担能力时才能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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