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说法栏目内容包括:交通事故专家律师、工伤事故资深律师、医疗事故专家律师、产品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律师、校园学生伤害事故索赔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离婚损害赔偿律师等各领域人身损害赔偿专家律师对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责任、诉讼离婚、环境侵权、相邻纠纷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
试论民事裁判文书的说理裁判文书说理的实质要素包括对事实认定的说理和对裁判结果的说理两部分。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准确适用法律是裁判结果正确的基础。欲使当事人及社会对裁判结果信服,就必须在裁判文书中阐明为何案件事实要这样认定而不那样认定,为何要适用这一法条而不适用其他法条,为何裁判结果应是这样而不能是那样,这就是裁判文书对事实认定和裁判结果的说理。
恶意民事再审诉讼对执行工作的影响应当引起重视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原裁判被中止执行后,可以要求再审申请人提供足够的担保,防止假借再审延误执行,避免再审之后维持原裁判后,债务人无财产执行,从而更好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公告离婚须慎重审理无论立案法官、主审法官对当事人是否下落不明的情况都有审查的责任,如果必须调查下落不明一方的家人,应要求起诉方承担举证责任,不要轻易决定采取公告送达方式来下达离婚的判决。
承运人对旅客被盗的财产损失有没有责任承运人与旅客之间仅是客运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客运合同的规定:承运人对旅客自带物品损失的只有在承运人有过错的情况下承担责任。本案中承运人王某对旅客孙某的财产被盗没有任何的过错责任。要求承运人王某承担旅客孙某的财产被盗的责任,没有法律依据。
对人身损害伤残补助费的计算方法、标准问题的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触电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五)项规定:“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谈对“三金制度”的理解与适用在《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一章是整个合同法的核心,“三金制度”在整个违约责任体系中又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不理解“三金制度”,就无法全面、客观、准确地理解和把握违约责任制度。
法院在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中应注意的问题引导组织当事人对证据进行质证,依法对证据进行认证。现在的庭审方式是诉辩式的,其特点是充分调动当事人在庭审活动中的积极性,让其在法庭上举证、质证,有理讲在法庭,有话讲在法庭,有证质在法庭。《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第16条规定:要围绕公开认证、当庭评理,进一步完善举证,质证制度。
如何行使合同法中的代位权代位权不是代理权。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这项权利的时候,并不是债务人的代理人,因为代位权发生的基础,来自法律的直接规定,与债务人的意思无关,而不是象代理权的发生那样,基于本人的意思表示。另外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旨在保护自己的债权,而且是象代理权的行使,单纯就是为了本人的利益,其结果归于本人。
紧急避险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研究受害方提起赔偿给付之诉时,其对被告有选择权。在责任人引起危险的情况下,受害方可同时起诉引起险情人和受益人、避险人,也可在寻求引起险情人赔偿未果而又符合引起险情人下落不明或暂无赔偿能力条件的情况下,直接要求受益人、避险人承担垫付责任。受益人、避险人承担垫付责任后即获得向引起险情人的追偿权。
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案件中的几点思考民事制裁措施不严,是当事人不能够办理结婚登记的重要原因。《意见》规定,对同居关系的当事人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民事制裁。实践中,人民法院对当事人采取民事制裁的很少,即使制裁的,也是不超过200元的罚款,这对于违法的当事人来说,惩罚确实起不到应有的惩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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