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实务探讨栏目包括北京律师及各地法官及学者对损害赔偿索赔各类实务问题的探讨分析。诸如北京资深律师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问题的探析,专家赔偿律师对法院管辖权问题的探析,北京律师对人身损害赔偿请求人的认定,各地资深律师对同命不同价的法院判决的探讨以及离婚损害赔偿如何索赔等实务问题的探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对非紧急情况的,应当在接受申请后5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5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5日内执行。
这类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不追认就没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二审法院对合同未成立、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的释明及处理若一审法院未向当事人释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此时一审法院并没有违反职权,没有出现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形,当事人不得以一审法院未释明为由提起上诉。若当事人因其他缘由提起上诉,在二审中,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对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作出判决的,可以直接释明并改判。
挂靠人(实际施工人)能否直接起诉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在我国建筑业发展过程中,挂靠(借用资质)施工所明令禁止,但却屡禁不止。一方面,挂靠施工由于违反了我国《建筑法》对承包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挂靠施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另一方面,为保障工程款债权和农民工工资报酬的实现,仍需赋予挂靠人对工程款主张的权利。
债权人仅起诉要求履行还款责任,人民法院不能以抵押权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支持债权人行使抵押权
公司法定代表人以虚假公章签订合同的效力法人以法定代表人事后已无代表权、加盖的是假章、所盖之章与备案公章不一致等为由否定合同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要取得合法授权。代理人取得合法授权后,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应当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被代理人以代理人事后已无代理权、加盖的是假章、所盖之章与备案公章不一致等为由否定合同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新规出台,今后再规定经营者享有单方解释权,要予以行政处罚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2010年10月13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1号公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案外人既有申请再审的权利又符合第三人撤销之诉条件的,是否可行使选择权
有的企业为了避免损失,直接拒绝履行;有的企业害怕违约,半推半就。然而以上两种做法都不恰当。在介绍如何正确维权之前,让我们先来看一个成功维权的案例。
表见代理的举证责任和论证难点分析表见代理本质上是无权代理行为,但由于行为人具有代理表象,且其行为让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因而仍认定行为人的代理行为,被代理人需对行为人的行为承担法律上责任。此外,在民法典颁布实施前后,对于表见代理的举证责任也存在一定的区别。本文将对表见代理制度进行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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