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实务探讨栏目包括北京律师及各地法官及学者对损害赔偿索赔各类实务问题的探讨分析。诸如北京资深律师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问题的探析,专家赔偿律师对法院管辖权问题的探析,北京律师对人身损害赔偿请求人的认定,各地资深律师对同命不同价的法院判决的探讨以及离婚损害赔偿如何索赔等实务问题的探讨。
损害公司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为保护股东以外的股权受让人的合法权益,股权转让合同如无欺诈、恶意串通等影响合同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有效,即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与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认定并无必然关系,如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虽然股东以外的股权受让人关于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合同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但不影响其依约请求转让股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从本案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关系的认定荣昌区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后认为,钟某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张甲农村承包经营户系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关系,遂作出(2020)渝0153民初39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宣告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该判决已生效。
1200元出售的游戏账号 任性“找回”赔了18000元“大吉大利,今晚吃鸡”,闲暇之余玩上一把游戏是很多年轻人的最爱,奈何有的玩家自己技能一般,却幻想像顶级玩家一样能在游戏中呼风唤雨、仗剑走天涯,体验“人生巅峰”。因此,高阶游戏账号的买卖也日益活跃,但这种私下交易行为容易产生纠纷、引发矛盾。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买卖网络游戏账号引发的纠纷。
非法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假币的,即构成犯罪。该案中的唐某某曾因使用假币被某县公安机关行政拘留9日,但并未真正受到教育。在尝到使用假币的甜头后,又有意持有假币,最终落入法网。
夫妻二人设立的公司是否等同于“一人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是以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的数量来认定的,而非公司注册资本的来源或股权归属。公司股东为夫妻两个自然人,不能认定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适用一人公司的规定分配举证责任进而要求夫妻股东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律所与客户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并不当然为有偿四川某民律师事务所与兰州某用机器制造有限公司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律所未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并明确代理费用的,不能主张委托代理费。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签字未加盖公章,合同相对人应举证证明该行为系履职行为
名字被刻在男方家的墓碑上,离婚后该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规定,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浅析关于民间借贷的利息问题民间借贷的利息,特别是利率问题,是民间借贷的核心问题。借贷关系,是借贷双方围绕资金借入和贷出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除借贷主体双方之外,双方权利义务的标的是借贷的本金;出借方的义务是按照约定出借资金本金,借款方的权利是按照约定接受出借方交付的资金本金,并按照约定占有使用资金本金;借款方的义务是按照约定返还资金本金和支付利息,出借方的权利则是按照约定接受借款方返还资金本金和支付利息。
民办学校财产混同的法律风险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民办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学校法人财产与举办者个人财产相混同的现象。通俗来讲,学校法人财产与举办者个人财产混同,是指学校的财产与举办者的财产无法区分,混为一体。民办教育属于公益性事业,笔者认为,因其公益性质,更应谨防学校法人财产混同,区分学校法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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