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实务探讨栏目包括北京律师及各地法官及学者对损害赔偿索赔各类实务问题的探讨分析。诸如北京资深律师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问题的探析,专家赔偿律师对法院管辖权问题的探析,北京律师对人身损害赔偿请求人的认定,各地资深律师对同命不同价的法院判决的探讨以及离婚损害赔偿如何索赔等实务问题的探讨。
广告发布者赔偿责任的认定自媒体作为广告发布者,应当对广告主主体信息及发布的广告内容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否则如其发布的广告致人损害的,广告发布者应当对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广告发布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范围的认定,应当结合广告发布者对损害后果发生的过错程度、受害人自身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是否存在过错以及案涉款项是否存在其他追回途径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法院对再审后发回重审案件的审理,是一审法院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重新审理,应视为新的一审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应适用一审程序的相关规定予以确定,原告在重审期间撤诉后又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
当事人以人民法院未就时效抗辩权进行释明为由申请再审改判,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诉讼时效抗辩权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抗辩权的一种,如果当事人未行使这一权利,法官不得在案件审理中主动援引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也不得在案件审理中就相关问题进行释明。当事人以人民法院未就时效抗辩权进行释明为由申请再审改判,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行使时效抗辩权,人民法院亦不应予以支持。
生效判决确认债权的受让人是否享有对生效判决的申请再审权
除非有明确例外规定,对当事人之间有关权利义务难以确定其性质时,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是应作有利于债务人的解释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被告资格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授权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是适格的被告。但是,就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来看,审判实践中尚未发现法律、法规、规章授权村委会或村民小组行使行政权的情形。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8个最新意见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实际施工人不包括借用资质及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2021年第20次专业法官会议纪要
最高院最新裁判:不能这样约定管辖地,否则无效!此类互联网借贷纠纷,出借方一方主体特定、借款方一方主体不特定,存在着面广量大的情形,虽然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系双方当事人的明确约定,但在无证据材料可证明该选择地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情况下,如就此认定选择地人民法院是管辖法院,势必造成大量案件通过协议管辖进入约定法院,破坏正常的民事诉讼管辖秩序,故该协议管辖条款无效。
股权转让协议交易主体不明,协议能否成立?根据《股权收购补充协议一》的约定,戴某与亚某公司就戴某所持有的西某公司12.75%的股权进行出让和受让形成了一致合意。但根据同日签署的《股东会决议》及《承诺书》,戴某所持有的上述股份又需转让给由晋某公司控股、亚某公司参股且需新注册的公司A公司,A公司此时并未成立,能否成立亦存在不确定性。
以集体所有土地为标的签订的用于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第九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