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实务探讨栏目包括北京律师及各地法官及学者对损害赔偿索赔各类实务问题的探讨分析。诸如北京资深律师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问题的探析,专家赔偿律师对法院管辖权问题的探析,北京律师对人身损害赔偿请求人的认定,各地资深律师对同命不同价的法院判决的探讨以及离婚损害赔偿如何索赔等实务问题的探讨。
工程进度款的付款金额与时间节点等,应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为依据,关于宏建公司认为《2012年施工合同》并非备案的中标合同问题。虽然《2012年施工合同》签订时间是19日还是20日存在争议,但该合同上加盖有屏南县建设局的备案章,且对照无争议的招投标文件,《2012年施工合同》的内容系响应本案招投标条件,故其应为备案的中标合同。本案在处理利息争议包括工程进度款的付款金额与时间节点等问题时,应以《2012年施工合同》为依据。
虽签订劳务作业承包合同但实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该合同无效应参照定额及施工同期相关的计价文件计算工程价款
侵害技术秘密之诉与确认专利权权属之诉合并审理
最高法公报案例之如何界定恶意串通关于“恶意”的认定,学者茅少伟认为,恶意串通中的“恶意”指的是损害他人利益的主观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理解与适用(下)》中的观点认为,“恶意”应为“明知且具有损害他人的意图”。最高法一巡法庭会议纪要表示“恶意”应为“观念主义的恶意,指明知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将造成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后果而仍然积极追求或者放任该损害后果的发生”。
国家工作人员与公职人员有什么区别?监察法基于对公权力监督全覆盖的目的,将行使公共职权、履行公共职责的公职人员作为监察机关监督、调查的对象。刑法基于对国家工作人员从严规制的刑事政策,将国家工作人员聚焦于从事公务的人员,作为确定职务犯罪具体罪名的依据。因此,监察法和刑法规制对象不同,公职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并不是同一个概念,两者内涵不完全相同。
违法占地处理与信赖利益保护兴宁市自然资源局未遵循行政处罚法有关“过罚相当原则”“信赖保护原则”规定,没收并拆除已运营十余年、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可以补办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利益衡量显失公正,执法方式简单机械,侵犯企业的信赖利益。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并改判该案,纠正机械执法行为,能动回应历史原因形成的非法占用土地的纠错问题,依法保障了涉案企业合法权益。
对经检察院抗诉,法院指令再审后重新形成的生效判决,当事人能否再次申请再审?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但因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而再审做出的判决、裁定除外。
多次盗窃入罪如何确定罚金数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盗窃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因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王某某盗窃数额为851元,故应在1000元以上1702元以下判处罚金。
名为借贷协议实为包养协议,当事人基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能否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案件情况,人民法院有必要对债务发生的原因进行审查。对于以借贷为名实为包养引发的债务纠纷,是违反公序良俗的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疫情防控期间拒不配合疫情防控人员工作,为发泄个人不满,任意损毁公私财物,造成他人财物损失的行为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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