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检察院抗诉,法院指令再审后重新形成的生效判决,当事人能否再次申请再审?
不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
(二)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三)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做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但因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而再审做出的判决、裁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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