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申请执行栏目内容包含:执行申请书范本,执行申请的程序,申请执行的期限与费用以及法院的管辖问题。申请执行指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由于债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启动执行程序的一种权利实现方式。
执行法院能否直接以查封财产不能处置为由终结本次执行?执行法院虽然已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认为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但在既未采取依法拍卖、变卖措施,亦未尝试采取强制管理措施的情况下,直接认定查封财产不能处置,不完全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司法解释的规定。
混合担保的清偿顺序1.葫寸某福、罗某兰作为涉案房屋的共有人,其所享有的权益能否阻却对涉案房屋的执行;2.某房地产公司提供物的担保与保证人的保证担保在债权清偿方而是否具有先后顺序。
北京某投资公司、某银行天津南开支行与天津市某研究所执行异议案本案中,为切实维护京津两地企业的合法权益,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快速研判案件情况、高效利用互联网技术,用短短28天的时间解决执行异议,确认申请人债权利益,并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缓解了疫情给民营企业正常运转带来的巨大资金压力,为京津冀区域经济的恢复与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恢复执行的同时能否基于执行和解协议主张违约责任江阴某某企业作为甲方与印务公司作为乙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很好地平衡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既有利丁双方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也有利于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该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该协议。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中请执行人既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被执行人不履行、迟延履行、瑕疵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如何救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
关于案外人依据另案生效裁判主张排除非金钱债权执行的规定不同当事人针对执行标的物可能构建起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同的生效裁判根据法律关系的不同作出不同的确权裁判以及不同的给付裁判。这些确权裁判、给付裁判所认定的权利彼此之间可能存在冲突,进而产生案外人依据其他生效裁判主张排除申请执行人对标的物的执行。由于不同裁判均是生效裁判,一个生效裁判能否排除另一生效裁判的执行,成为实务中的一个难点问题。
关于案外人依据另案生效法律文书对金钱债权的执行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应予以支持。申请执行人并未参加被执行人与案外人之间的另案诉讼或仲裁,没有受到充分的程序保障,其效力当然不能及于申请执行人。第三种观点认为,对另案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具体情形具体分析。对于基于所有权等物权请求权所进行的确权,除非申请执行的债权优先于所有权,人民法院应当承认其排除执行的效力。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裁判路径探析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主张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实体权利,在法院驳回执行异议申请后又提起诉讼,旨在排除法院对特定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可见,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出发点是执行程序,落脚点却是审判程序。我国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制度建立时间较短,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也较为原始,实践中存在裁判尺度不够统一的情况,因此有必要通过分析研判典型案例,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裁判路径提供些许有益参考。
对执行异议之诉中出现的确权判决问题探析本文以案例为切入点,探讨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后又向其他法院另行起诉确权的情况下, 确权判决是否具有排除执行的结果。
执行异议之诉中,被执行人对案外人的权利主张表示承认的,是否可以免除案外人的举证责任?在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案外人和被执行人合谋通过共同确认案外人的实体权利,对抗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的情形,在实践中并不少见。因此,有意见认为,应加强法院在案件事实调查中的作用,同时引入禁止反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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