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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申请执行栏目内容包含:执行申请书范本,执行申请的程序,申请执行的期限与费用以及法院的管辖问题。申请执行指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由于债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启动执行程序的一种权利实现方式。

  • 俞某申请执行汪某赡养、居住权纠纷案
    日期:2024-01-03 点击:58次

    俞某申请执行汪某赡养、居住权纠纷案宝山法院受理该起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首先与申请执行人俞某共同前往上海市宝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要求协助办理居住权登记事宜。办理登记后,执行法官将申请执行人俞某与被执行人汪某约谈至法院。经了解,俞某与其子汪某长期感情不睦,若径行强制执行,可能会导致俞某与汪某关系进一步恶化,不利于双方当事人生活安宁,且存在“案结事未了”的可能性。后执行法官又将俞某、汪某以及俞某女儿三方约谈至法院,进行详细协商。

  • 预查封与正式查封效力相同,预查封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亦不能排除执行
    日期:2024-01-02 点击:45次

    预查封与正式查封效力相同,预查封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亦不能排除执行预查封与正式查封效力相同,执行标的“被人民法院查封”应理解为既包括正式查封亦包括预查封;《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9条(及第28条等)规定既适用正式查封的情形,亦适用预查封的情形;标的物被查封后,非经法院允许不得对其进行毁损变动、设定权利负担等有违查封目的的处分行为。

  • 购房人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而与他人订立租赁合同,承租人能否据此对抗强制执行
    日期:2024-01-02 点击:58次

    购房人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而与他人订立租赁合同,承租人能否据此对抗强制执行

  • 已预告登记的商品房被法院查封后,开发商可诉请解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从而成为房屋所有权人并排除强制执行
    日期:2024-01-02 点击:38次

    已预告登记的商品房被法院查封后,开发商可诉请解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从而成为房屋所有权人并排除强制执行

  • 刘某春、杨某勇虚假诉讼案——通过虚假诉讼阻碍执行被查封财产
    日期:2023-12-28 点击:44次

    刘某春、杨某勇虚假诉讼案——通过虚假诉讼阻碍执行被查封财产民事执行是实现司法裁判等确定的民事权益的法定程序。民事执行中的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是虚假诉讼相对多发的领域。实践中,在被执行人与提出执行异议或者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外人存在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情况下,人民法院要依法加大审查力度,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审查判断是否存在虚假诉讼行为,充分利用民事强制措施、移送公安机关立案等手段,有效惩治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

  • 对驳回重复申请不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构成重复诉讼
    日期:2023-12-26 点击:34次

    对驳回重复申请不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构成重复诉讼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18日作出的(2014)津高执复字第1号执行裁定,已针对华苑置业公司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诉求进行了审查,具有法律约束力。华苑置业公司在执行程序中再次申请追加,构成重复申请。其对驳回重复申请不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构成重复诉讼。原审裁定不予受理并无不当,华苑置业公司申请再审的理由不能成立。

  • 张某等诉某物业公司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纠纷执行案
    日期:2023-12-22 点击:34次

    张某等诉某物业公司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纠纷执行案本案是人民法院圆满执结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纠纷,保护老年人合法收入的典型案例。无论老年人为了丰富其晚年生活自愿参与社会劳动,或是为了缓解子女赡养压力、提升生活品质重新就业,其劳务报酬均应获得法律保护。本案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在审判、执行各环节开展多轮调解和释法析理工作,最终促成执行和解,并在法院的进一步督促下,保证执行和解协议的顺利履行。

  • 不服执行复议裁定后,申请执行监督的期限问题
    日期:2023-12-21 点击:35次

    不服执行复议裁定后,申请执行监督的期限问题从《办理执行监督意见》第五条关于申请执行监督期限参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申请再审期间规定的原理和精神来看,申请执行监督期限新旧规定衔接适用规则,也应当参照适用申请再审期间新旧规定衔接适用规则,即申请人在2023年2月1日后对2023年2月1日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复议裁定申请执行监督的,根据“程序从新原则”,应当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前提出。

  • 对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怠于执行的当事人有什么救济途径
    日期:2023-12-21 点击:46次

    对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怠于执行的当事人有什么救济途径对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怠于执行的当事人有什么救济途径对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怠于执行的当事人有什么救济途径

  • 案外人对执行行为不服的能否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日期:2023-12-21 点击:61次

    案外人对执行行为不服的能否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职工持股会虽主张该判决的执行损害了其合法权益,但其在该案中并不具有第三人的身份,其起诉也不符合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条件,原审法院不予受理并无不当。职工持股会如认为一审法院执行中查封其土地使用权错误,可提出执行异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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