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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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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毒品犯罪及吸毒诱发的严重犯罪典型案例
    日期:2015-01-22 点击:195次

    毒品犯罪及吸毒诱发的严重犯罪典型案例法院认为,被告人龚兴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龚兴富吸食毒品后仅因生活琐事便持刀行凶,砍击同居女友及年仅4个月大的幼子,致二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据此,依法对被告人龚兴富判处并核准死刑。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八起典型案例
    日期:2015-01-22 点击:260次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八起典型案例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行为入罪,在很大程度上完善了劳动者权利保护体系。通过刑法的强力介入,打击恶意欠薪,震慑无良雇主,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陈某诉被告王某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日期:2013-07-16 点击:379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做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做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关于出售有瑕疵的车票致其中途被责令下车的损害赔偿案
    日期:2013-07-15 点击:329次

    铁路法第十四条规定:“旅客乘车应当持有效车票。对无票乘车或者持失效车票乘车的,应当补收票款,并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拒不交付的,铁路运输企业可以责令下车。”《铁路运输旅客规程》第44条规定:“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乘车时,按无票处理”。也就是说涂改车票会导致车票无效。车票是旅客运输合同的表现形式,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车票时成立。在韩某支付票款,沙河车务段磁山站接受票款,给付车票时就已成立。尽管合同的表现形式——车票有瑕疵,责任在沙河车务段,但是沙河车务段与韩某10月20日买卖车票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现,内容合法,并不构成合同无效的任何一种形式,故该旅客运输合同,即车票是有效的。邢台车务段作为铁路运输企业的一方,在没有查明或弄清车票的涂改责任情况下,仅从票面上来断定无效,责任归在旅客身上是没有依据的。

  • 关于失火损害赔偿应有谁来承担之案例
    日期:2013-07-15 点击:487次

    本案适用民法通则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得出的结论应当是原告的诉讼请求得到支持,而判决的结果是驳回了原告(无论是对崔二还是对崔三)的诉讼请求,发生了因果矛盾的问题。本案还适用了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的规定,而该条规定是有关监护人和监护顺序及监护争议处理程序的规定,是有关处理监护争议诉讼和认定监护人问题的规定。据该条规定只可能驳回原告对崔三的诉讼请求,不可能驳回原告对崔二的诉讼请求。本案适用的法律与判决结果之间缺乏逻辑上的联系。这个问题的发生,也与本案存在的上述程序问题有关。

  • 在非全日制用工模式下,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吗
    日期:2013-01-20 点击:1029次

    在非全日制用工模式下,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吗在非全日制用工模式下,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换句话说,无论非全日制员工与企业之间约定的用工期限有多长,都不得设立试用期,由于非全日制员工工作往往都不是很稳定,经常会变换用人单位,因此,禁止双方约定试用期既符合灵活用工的要求,也体现了法律对非全日制职工的特殊保护

  •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不可以不签书面劳动合同
    日期:2013-01-20 点击:487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不可以不签书面劳动合同通常,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也有例外,非全日制用工双方既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一特点也大大体现了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双方完全可以通过口头约定的方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以诚实信用为准则,严格遵守双方的约定。

  • 企业是否有权将即将退休的人员安排在裁员名单里呢
    日期:2013-01-18 点击:619次

    企业是否有权将即将退休的人员安排在裁员名单里呢现实生活中,不管用人单位的经营状况如何,在员工的任用和辞退上都不能违背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中就对可以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解释:(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企业在招录员工与之签劳动合同的时候能否收取风险抵押金
    日期:2013-01-18 点击:666次

    企业在招录员工与之签劳动合同的时候能否收取风险抵押金 企业在招录员工与之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不能收取风险抵押金。或者说,用人单位没有收费的权利。不仅仅是风险抵押金,任何与薪金无关的费用项目都在此列。具体说来,庞某遇到的情况在劳动、人事市场上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有的是要求交纳集资费,有的是要求交纳培训费,还有的是所谓的管理费,不管是何种形式,都是国家法律法规所明令禁止的。

  • 用人单位以加强内部管理为由扣押职工身份证的做法合法吗
    日期:2013-01-18 点击:455次

    用人单位以加强内部管理为由扣押职工身份证的做法合法吗用人单位擅自扣留劳动者身份证的行为是违法的。企业单位加强对职工的管理是必要的,但前提是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扣押职 工身份证的行为相当于变相限制工人的人身自由和择业自由,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国家法规。小芳她们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要回白己的身份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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