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财产分割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律师财产分割专栏: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共同债务,彩礼返还,婚前财产、婚内财产如何认定,离婚分割公司股权问题,婚后个人财产认定,共同债务怎么偿还,离婚彩礼返还,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怎么分割,婚内父母的赠与财产怎么分割,婚内一方继承的财产如何分割,婚内财产投保保险单如何分割,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及离婚一方隐匿转移财产时该怎样应对等。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所获利润属于家庭生活收入来源,且借款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
    日期:2023-08-21 点击:48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所获利润属于家庭生活收入来源,且借款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日期:2023-08-21 点击:27次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其表现形式可以是事前的共同签字,也可以是事后一方的追认。此即所谓“共债共签”制度,这符合民法意思自治原则和合同相对性原理。主要考虑是,在债务形成之时,债权人往往处于优势地位,课以其一定的风险控制义务,并不明显加重其负担;同时,能够在家庭重大财产利益的处分上保护夫妻另一方的利益,尊重其知情权和同意权;亦能够最大限度减少事后纠纷的发生概率。当然,事后追认的方式,不限于书面形式,实践中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记载的内容进行判断。

  • 夫妻一方为公司经营提供保证形成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日期:2023-08-09 点击:39次

    夫妻一方为公司经营提供保证形成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相关协议上签字对协议履行承担连带责任的直接目的是为了给公司增资并上市,其既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又是公司的股东和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对公司享有股东利益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益,公司的经营状况直接影响其个人收益,与其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有直接关系,故其所负保证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离婚时,拥有大量粉丝的自媒体账号归谁?
    日期:2023-08-05 点击:32次

    离婚时,拥有大量粉丝的自媒体账号归谁?随着网络自媒体的迅速发展,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网络账户功能不断拓展,依托网络平台已形成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其财产价值属性日益凸显。该类财产的分割和归属问题成为离婚案件当事人争议的新类型焦点。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为认定夫妻一方注册运营的自媒体账号的归属及价值分割提供了借鉴。

  • 彩礼、嫁妆、钻戒…归个人还是夫妻共有?能否退还?
    日期:2023-08-05 点击:32次

    彩礼、嫁妆、钻戒…归个人还是夫妻共有?能否退还?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房产证加名,不等于平分!
    日期:2023-07-30 点击:29次

    当婚姻这个亲密关系无法维持,走到法院打官司闹离婚的地步,争的大多是房子、孩子、票子。近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男方婚前买了三套房,婚后均加上配偶名,离婚时妻子要求分得6成房产;男方不工作在家带女儿,女方一心扑在工作上,管女儿较少,离婚时两人都想要孩子抚养权……现经过一审、二审,这一纸判决书帮他们完成对感情生活的清算与重整。

  • 离婚冷静期一方借款欠债,配偶是否应该一同偿还?
    日期:2023-07-30 点击:43次

    离婚冷静期一方借款欠债,配偶是否应该一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譬如,为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因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等等。我国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家庭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即使后来离了婚,双方也必须共同承担。

  • 离婚纠纷中员工股权(票)期权如何分割?
    日期:2023-07-22 点击:45次

    离婚纠纷中员工股权(票)期权如何分割?股权(票)期权作为员工收入的一部分,但又不同于一般的财产,需要经过授予、成熟、行权才能进行确权,且通常与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期限和业绩表现相挂钩,而员工获授的股权(票)期权的授予、成熟、行权可能会跨越婚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离婚后等不同时期。那么,股权(票)期权是否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如何进行分割呢?对此,我们检索了相关的实务案例。

  • 股权本身而非“投资的收益”,能否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日期:2023-07-21 点击:35次

    股权本身而非“投资的收益”,能否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股权系由股东出资而取得的财产权利,是股东对其投资所占公司财产份额享有的权利。“投资的收益”则指股东因持有该股权所得的收益,包括股权的增值和红利。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投资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并不能据此否定股权本身可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在配偶一方名下的股权能否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可由司法据实确认。

  • 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及相关案例
    日期:2023-07-20 点击:51次

    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及相关案例案涉债权债务产生于周某与赵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周某去世后,蒋某与赵某某就周某生前所欠债务事宜签订了《还款计划》。一、二审法院认为赵某某在《还款计划》上签字应视为赵某某作为周某配偶对二人婚姻存续期间周某对外债务的事后追认,周某所欠蒋某之真实债务应认定为周某与赵某某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事实并无不当。一、二审法院综合考虑本案证据情况,确定债务金额,处理并无不当。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