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合同效力专栏简介

北京合同律师网合同效力专栏:合同律师,合同法专业律师,北京律师,法律咨询,企业法律顾问,合同法,合同,合同法律咨询,合同文本,合同订立,合同生效,合同签署,合同效力, 合同履行,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合同要件,合同违约,违约责任,合同解读,合同法律咨询,北京合同律师,合同法律咨询,合同法专业律师,合同法律顾问,合同律师事务所,专业合同律师,合同纠纷律师网,北京合同律师,合同纠纷,合同律师,北京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律师,北京律师律师咨询,合同法律师等。

  • 悬赏广告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日期:2017-11-02 点击:172次

    悬赏广告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因此,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

  • 甲方将合同盖好合同章后传真给乙方,待乙方盖章确认,乙方对违约责任的条款进行了修改并盖章后回传给甲方,
    日期:2017-11-02 点击:571次

    甲方将合同盖好合同章后传真给乙方,待乙方盖章确认,乙方对违约责任的条款进行了修改并盖章后回传给甲方,但甲方对此修改不同意,那么此份被修改过的传真合同是否成立《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 “套路贷”背景下委托公证卖房的合同效力如何
    日期:2017-10-16 点击:236次

    “套路贷”背景下委托公证卖房的合同效力如何善意的买房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受托人无权处分,换个角度讲就是买房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受托人代理房屋所有人卖房是房屋所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低于市场价的70%购买标的房屋的合同的效力如何?市场经济下,买房人以低于市场价的70%购买房屋并不能直接证明其是恶意的,如果交易中还有其他不合常理之处,则可以证明买房人是恶意的,就可以认定合同无效

  • 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转让问题的典型案例
    日期:2017-09-14 点击:1949次

    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转让问题的典型案例债权转让在一般条件下需要具备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与通知债务人两个要件方可生效。民事诉讼的原告是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伙子受其支配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 (2017)实务中几类常见合同审查技巧和方法
    日期:2017-07-28 点击:209次

    (2017)实务中几类常见合同审查技巧和方法《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 特殊身份关系的附条件赠与无权撤销
    日期:2017-06-14 点击:200次

    特殊身份关系的附条件赠与无权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 这五种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日期:2017-05-21 点击:219次

    这五种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高息借贷的非法目的,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是规避法律行为,因高息借贷行为本身不合法,故商品房买卖的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 无效驾驶证培训合同责任如何区分
    日期:2016-11-23 点击:311次

    无效驾驶证培训合同责任如何区分从培训合同的签订目的和实际履行来看,该合同属于未履行完毕合同。原告藏某某等七人及其他学员与被告沈某某签订机动车驾驶证培训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较为便捷地获得驾驶证。合同签订时,参加培训一方应当对被告沈某某的资质有所了解,通过科目一的成功考试过关来看,参加培训学员对于被告的行为表示认可。

  • 合同审核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日期:2016-11-09 点击:244次

    合同审核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合同签订主体是自然人的情况下,合同的成立可以以签字为准,也可以以盖章为准,签字优先。合同签订主体是公司的话,建议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经公司授权的人签字后生效。

  • 关于招投标合同中的价格调整条款无效
    日期:2016-11-01 点击:296次

    关于招投标合同中的价格调整条款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