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房屋租赁专栏简介

北京合同律师网房屋租赁律师栏目。

  • 北京合同律师谈建设工程合同发包、承包和分包的规定
    日期:2012-02-20 点击:236次

    北京合同律师谈建设工程合同发包、承包和分包的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可以根据承包人承包的工作内容,可以分为直接承包和分包两大类。直接承包是指发包人直接将工程承包给承包人,包括工程总承包和单项工程承包两种方式。分包是指总承包人、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 北京合同律师谈建筑工程工程招标投标的要求
    日期:2012-02-20 点击:202次

    北京合同律师谈建筑工程工程招标投标的要求 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买卖或者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时通常采用的竞争交易方式。所谓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是指建设工程的发包人作为招标方采用适当的方式,发布拟建工程的有关信息,如工程的内容和主要的技术条件,对承包人的资质要求等,但不标明工程的造价,通过这些行为表明发包人将选择符合条件的承包人与之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承包该工程项目的承包人作为投标方向招标方提出自己的工程报价和其他承包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方的报价和其他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之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活动。

  • 北京合同律师谈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日期:2012-02-20 点击:186次

    北京合同律师谈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按照其订立方式可分为口头合同、书面合同以及采用其他方式订立合同。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采用口头形式而订立的合同,称为口头合同;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采用书面形式而订立的合同,称为书面合同。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具有简便、迅速、易行的特点,是实际生活中大量存在的合同形式,如消费者在市场购物时与商店营业员之间产生的货物买卖合同关系,就是典型的口头合同。

  • 北京合同律师谈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基本内容
    日期:2012-02-20 点击:172次

    北京合同律师谈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基本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客体是工程。这里的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和建筑业范围内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大型的建筑装修装饰活动,主要包括房屋、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桥梁、矿井、水库、电站、通讯线路等。建设工程的主体是发包人和承包人。

  •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谈发包商是否应承担清偿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呢
    日期:2012-02-10 点击:441次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谈发包商是否应承担清偿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呢 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因此,本案中,如果雇用云某等人的包工头赵某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则工程总承包企业即发包商属违法分包,应该承担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连带责任。

  • 北京合同律师谈工人能越过包工头直接向建筑公司索要劳动报酬吗
    日期:2012-02-10 点击:536次

    北京合同律师谈工人能越过包工头直接向建筑公司索要劳动报酬吗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是特定主体之间的协议,一般只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建筑公司作为建筑工人与穆某之间劳务合同的第三人,建筑工人好像不能直接向建筑公司追索劳动报酬。但是,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发包人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只要发包人没有将工程价款清偿,不管发包人将工程如何转包和分包,发包人都应当依法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向实际施工人清偿债务。因此,本案中建筑工人可以越过包工头直接向建筑公司要劳动报酬,诉讼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 北京合同律师谈盖了房子拿不到工钱,怎么办
    日期:2012-02-10 点击:352次

    北京合同律师谈盖了房子拿不到工钱,怎么办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北京合同律师谈变更工程量引发价款变化怎么办
    日期:2012-02-10 点击:331次

    北京合同律师谈变更工程量引发价款变化怎么办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因此,宾馆老板贾某应当依法结算工程价款。

  • 北京合同律师谈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发包人是否支付工程款
    日期:2012-02-10 点击:347次

    北京合同律师谈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发包人是否支付工程款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认定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本案中,沈某没有取得施工企业资质,所以跟学校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承包人沈某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应予支持,学校的说法不合法。

  • 北京合同律师谈发包方违约,承包方能否解除施工合同
    日期:2012-02-10 点击:367次

    北京合同律师谈发包方违约,承包方能否解除施工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因此,建筑公司可以跟开发商解除施工合同,还可以要求其赔偿相应的损失。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