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房屋买卖专栏简介

北京合同律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栏目:合同律师,北京合同律师网,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房产律师诉讼,北京房产纠纷律师,房产律师咨询,北京房产律师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纠纷律师咨询,房屋买卖律师咨询,房产纠纷律师,房产纠纷法律咨询,二手房律师咨询,二手房纠纷律师,二手房买卖律师,房产律师在线咨询,房产交易律师咨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二手房买卖律师,北京合同纠纷律师为您及时的提供北京合同纠纷免费法律在线咨询和北京房产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涉及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 北京房屋买卖法律常识问答
    日期:2015-02-21 点击:191次

    房屋买卖法律常识问答《认购书》的内容包括:①房号及户型。②房屋的建筑面积。③房屋的价款及计算方式。④签订正式购房的日期。⑤在一方不履行的处理问题。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号。⑦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 小产权房为什么应该合法化
    日期:2015-02-20 点击:163次

    小产权房为什么应该合法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同样地,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流转依然受到极为苛刻的限制,即只有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情况下,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才可以流转。

  • 房屋买卖交付而未登记的法律效果
    日期:2015-02-11 点击:723次

    房屋买卖交付而未登记的法律效果交付房屋占有乃是基于开发商和买受人之间的转移所有权的合意,这就是一个物权行为。这种行为,在主观上以当事人之间独特的意思表示为要件,在客观上已交付房屋的实际行为为要件。无论是从法理上看还是从事实上看,这个行为完全符合独立而且生效的物权行为的特征。因此交付住房就是转移了所有权。

  • 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日期:2015-02-11 点击:774次

    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不动产善意取得要件的第二项要件与动产的善意取得是基本相同的,但第一、三项是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独特之处,第一项问题主要是受让人在取得财产时是否善意的标准;第三项的问题在于如果转移的财产虽然登记但存在严重瑕疵,甚至被撤销,应当如何对待。

  • 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日期:2015-02-06 点击:217次

    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特征,因此对此类合同应实行国家干预,其本身具有不得履行性。通常认为,无效合同是绝对无效、当然无效和自始无效的。

  • 新住宅类商品房的买卖中存在的问题
    日期:2015-02-04 点击:196次

    新住宅类商品房的买卖中存在的问题期房就只有通过户型图、规划图等方面来了解,最重要的要了解土地及在建工程的情况:土地是否是出让土地、是否是住宅用地、在建工程是否抵押及开发商的还款情况。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来调查。

  • 违反商品房认购协议的违约责任
    日期:2015-01-31 点击:428次

    违反商品房认购协议的违约责任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除定金责任外,《解释》对其他违约责任形式未作规定,有必要逐一进行探讨。

  • 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案
    日期:2015-01-20 点击:233次

    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案对合同约定不明而当事人有争议的合同条款,可以根据订立合同的目的等多种解释方法,综合探究当事人的缔约真意。但就目的解释而言,并非只按一方当事人期待实现的合同目的进行解释,而应按照与合同无利害关系的理性第三人通常理解的当事人共同的合同目的进行解释,且目的解释不应导致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或与法律法规相冲突。

  • 俞财新与福建华辰房地产有限公司、魏传瑞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纠纷案
    日期:2015-01-20 点击:343次

    俞财新与福建华辰房地产有限公司、魏传瑞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纠纷案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交易的主要内容。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商铺认购书》对所出售商品房的坐落、面积、单价、总价款等商品房买卖核心条款作出约定,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但因该《商铺认购书》同时又明确约定在华辰公司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另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约定内容与《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相比有不少欠缺,故应当认定《商铺认购书》系双方当事人为将来签订商铺买卖合同而事先达成的合意,本案为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纠纷。

  • 房屋出卖人应当保证房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日期:2015-01-20 点击:422次

    房屋出卖人应当保证房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人民法院据以定案的事实根据,是指经依法审理查明的客观事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以及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诉讼中仅属诉讼证据,对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不具有当然的确定力和拘束力,如果存在房屋裂缝、渗漏等客观事实,并且该客观事实确系建筑施工所致,则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房屋存在质量缺陷。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