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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官司常识专栏简介

继承官司常识

  • 继承的概念、特征及种类
    日期:2018-04-13 点击:702次

    继承的概念、特征及种类法律意义上的继承,是指在自然人死亡时,法律规定范围内死者的近亲属,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死者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依法取得死者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在继承法律关系中,被继承人是指死亡的自然人,遗产是指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继承人是指依法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

  • 本案过继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日期:2018-03-31 点击:80次

    本案过继子是否享有继承权过继子是指被继承人无子的情况下在生前或死后立的嗣子。对于过继子是否可以继承过继父母的遗产,应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一是若过继子是在过继父母生前过继,且与过继父母生前已经长期共同生活,相互间已形成了扶养关系的,应视为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过继子视为养子,享有继承权。

  • “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
    日期:2018-03-26 点击:228次

    “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 遗产管理人应承担哪些义务
    日期:2018-03-12 点击:386次

    遗产管理人应承担哪些义务及时报告管理状况的义务。遗产管理人既然负责保管遗产,那么当继承人、受遗赠人、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想了解财产的状况时,管理人有义务向他们报告遗产的管理状况。

  • 遗产管理人如何确定
    日期:2018-03-12 点击:254次

    遗产管理人如何确定所谓遗产管理人,是指对死者遗产负责保存和管理的人。我国继承法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这条规定有几个含义:一是存有遗产的人都有可能是遗产管理人;二是遗产管理人可以是一人,也有可能是多人;三是遗产管理人有可能是自然人,也有可能是死者生前单位、居民委员会或者祠民委员会。

  • 对遗产进行管理的原因有哪些
    日期:2018-03-12 点击:157次

    对遗产进行管理的原因有哪些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完毕之前,遗产处在一种不特定的情况之下,即遗产可能有几个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虽有继承人、受遗赠人,但其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权的,或者死者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在这些状况之下,如对遗产不进行保管或者保管不善,就有可能发生继承人隐瞒、隐匿财产,或者债权人哄抢财产等情况,这都会造成遗产的损坏或散失,从而损害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 开始继承通知的发出、时间及方式如何
    日期:2018-03-12 点击:248次

    开始继承通知的发出、时间及方式如何我国《继承法》第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由此我们可知,继承开始发出通知的人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当无继承人知道或者继承人知道但无法通知时,此项义务由被继承人生前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 继承开始的时间
    日期:2018-03-12 点击:105次

    继承开始的时间在日常生活中,一个人死亡的原因包括生病、意外事故、被杀害、被执行死刑等,这些我们统称为自然死亡,即死亡是公民生命的绝对消灭,是可确定的。而我们通常确定一个人死亡的依据为:(1)继承人或其他人目睹被继承人呼吸停止,心脏最后停止跳动的时间(即通常意义上认为的死亡时间);(2)当继承人对第一项的死亡时间存在异议时,以医院的死亡证书中记载的死亡时间为准;(3)若前二项无法确定则以户籍管理登记册中所记载的公民死亡时间为准。

  • 代书遗嘱的定义及要件是什么
    日期:2018-03-09 点击:222次

    代书遗嘱的定义及要件是什么代书遗嘱是指由代书人根据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我国《继承法》第17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根据该规定,代书遗嘱应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2)见证人之一作为代书人代书遗嘱内容;(3)遗唰上须标明年、月、日;(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均须在该遗剜上签名。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否则代书遗嘱无效。

  • 公民在遗书中对个人财产作出处理的效力如何
    日期:2018-03-09 点击:276次

    公民在遗书中对个人财产作出处理的效力如何一般而言,我们通常所说的遗嘱是指被继承人专门就自己个人财产作出的意思表示。现实中,公民在自杀前留下遗书,在陈述其自杀原因等情况时,其中有时也会涉及对其个人财产的处分,该部分内容也可以视为自书遗嘱。我国《继承法意见》第40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据此,只要该遗书中处分的系其个人合法财产,又为死者的真实意思,同时具备相应形式条件,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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