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官司常识
夫妻一方通过遗嘱处分双方财产有何效力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夫妻一方如果通过遗嘱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则构成对另一方财产的无权处分,对属于另一方所有的部分应为无效,但在其自己份额内的部分,应为有效
合立遗嘱的定义及特征有哪些合立遗嘱又称共同遗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继承人共同订立一份遗嘱,以处分各自所有或共同所有的财产。合立遗嘱与一般的遗嘱有所不同,其主要特征有:(1)合立遗嘱是一种共同民事行为合立遗嘱为2人以上,须有共同一致的遗嘱意思表示。(2)合立遗嘱属要式法律行为。该类遗嘱必须通过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订立的合立遗嘱无效。(3)合立遗嘱对遗产处分的意思表示受到相互制约。
老人立遗嘱时应当注意哪四点问题树立权利意识,提高法律知识水平。订立遗嘱既然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那么该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实践中,有的子女或者其他人强迫老人立遗嘱,违背老人的意志干涉遗嘱内容,这些行为是违反法律的。同时,老人应当认真了解立遗嘱的相关法律知识,避免出现所立遗嘱无效的情况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依法继承公婆或者岳父、岳母遗产的,其子女能代位继承吗代位继承与第一顺序继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继承法》的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 。反之,子女的代位继承权也不影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并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权利。
继承人和被继承人死亡的先后顺序难以辨认时,继承人的子女能代位继承吗(1)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2)如果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且几个死亡人的辈分不同,推定辈分长的先死亡;几个死亡人的辈分相同的,则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哪些人属于代位继承人的范闱代位继承人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而且,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除了孙子女、外孙子女,被继承人的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依法继承公婆、或者岳父、岳母遗产的,其子女能代为继承吗将对公婆或是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位的法定 是我国《继承法》的原创。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再婚与否,对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都享有继承权,而且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源自旧社会的妾所生子女与妻所生子女在法定继承中享有的权利一样吗因为历史遗留问题,源自旧社会的妾所生子女与妻所生子女依然受我国《继承法》的保护,所以在法定继承中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
旧社会形成的一夫名妻家庭,夫与妻之间可以相互继承遗产吗旧社会形成的一夫多妻家庭,仍然受我国《继承法》的保护,夫与妻之间可以相互继承遗产。《继承法意见》第20条规定:“在旧社会形成的一夫多妻家庭中,子女与生母以外的父亲的其他配偶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互有继承权。”
放弃继承权后是否还可以翻悔如果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是在遗产已经处理完毕后对放弃继承翻悔的,则对其翻悔的意思表示不予承认。因为遗产此时已经处理完毕,这些遗产已经转化为了其他没有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的私有财产,财产性质已经改变。且从稳定财产秩序、保护交易安全的角度来说,也不应允许放弃权利的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完毕后翻悔,从而再次进行遗产的继承分割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