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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 继承常识

继承的概念、特征及种类

日期:2018-04-13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82次 [字体: ] 背景色:        

继承的概念、特征及种类

(一)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意义上的继承,是指在自然人死亡时,法律规定范围内死者的近亲属,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死者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依法取得死者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在继承法律关系中,被继承人是指死亡的自然人,遗产是指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继承人是指依法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其中,在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之内,依法或者根据遗嘱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人,称为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嘱继承人;而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外的,根据遗嘱的指定承受遗产的人,称为受遗赠人。

继承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自然人死亡。继承作为一种法律现象,其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自然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自然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第2条明文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因此,在发生自然人死亡的原因时,财产的转移问题才属于继承的范畴;反之,不是因为自然人死亡的原因发生的财产转移问题,不属于继承的范畴。比如,分析家产就不属于继承的范畴在分析家产时,父母将家庭的财产分给子女,但并不是子女继承了父母的财产,不属于继承的范畴。

(2)继承中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发生自然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后,可以继承其遗产的只有自然人,其他主体不能成为继承人比如,国家、集体和法人等都不能成为继承人,但是他们可以作为受遗赠人。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自然人都可以成为继承人,只有法律规定范围内死者的近亲属才可以成为继承人。假如不属于死者的近亲属,其也只能作为死者的受遗赠人。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继承人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3)继承的客体是死者的个人合法财产。在继承法律关系中,继承的客体是死者的个人合法财产,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畴,不能被继承。在自然人死亡时,死者是否有个人合法财产是确定继承能否发生的重要条件。因此,一贫如洗的乞丐和流浪者,由于不存在财产,不会发生继承问题。

(4)继承是继承人概括承受被继承人财产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发生自然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后,其财产权的归属势必要发生变更,即继承人成为遗产的所有者。因此,继承会引起财产权利变动的后果。与一般的财产转移不同,继承是被继承人财产权利和义务的整体概括承受,而一般的财产转移只是个别财产的转移。我国《继承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从中可以看出,继承人享有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权利,也需要负担被继承人相应的义务。因遗赠或者遗赠扶养协议而发生的财产转移,并不属于概括承受。但将其规定在继承法之中,是因为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也涉及死者的遗产处理问题。

(二)继承的种类

从不同的角度出发,继承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继承的主要分类有以下几种:

(一)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根据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方式,继承可以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我国继承法就对继承采用此种分类方法。

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继承的先后顺序、继承的条件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又叫指定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

在法定继承中,法律直接规定了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继承的先后顺序、继承的条件、遗产分配原则等内容,当事人无权对此进行改变,它并不是由被继承人的意思直接决定的。而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继承的先后顺序、继承的条件、遗产分配原则等由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根据自己的意思决定,体现了被继承人生前的意志。根据我国《继承法》第5条的规定,遗嘱继承具有优先于法定继承的适用效力。

(2)共同继承和单独继承。根据参与继承的人数,继承可以分为共同继承和单独继承。

共同继承,是指继承人为数人而不是一个人的继承。数个共同继承人共同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为共同继承人。在共同继承中,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为两人以上的,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时,须对遗产进行分割。〔1〕需要提醒的是,共同继承说的是法律规定继承人为多人,至于实际上继承人是多人还是一人,不影响共同继承的认定。继承开始后,如果继承人实际上只有一人,则该继承人一人继承全部遗产,不发生遗产分割的情形。当继承人为数人时,遗产则由数个继承人共同继承,发生共同继承遗产的问题。共同继承存在的时间是,从继承开始到遗产分割时。我国《继承法》对共同继承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我国法学理论和司法解释,一般认为共同继承的性质是共同共有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第177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即为共同共有在遗产分割前,遗产是各共同继承人的共同共有财产。非经全体继承人同意,各继承人不能单独处分遗产的各个部分,擅自处分的,处分行为无效。

单独继承,是指继承人仅为一人的继承,比如长子继承、幼子继承等。在单独继承中,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仅为一人。在现代,单独继承已经不存在。

除此之外,根据继承对象的不同,继承还可以分为财产继承、身份继承、祭祀继承,比如古代的爵位继承就属于身份继承;根据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财产权利义务的范围,继承可以分为有限继承和无限继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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