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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纠纷专栏简介

北京损害赔偿律师网消费纠纷产品责任损害赔偿律师栏目:产品责任的认定,产品质量产品瑕疵致人损害,产品责任损害赔偿范围研究,产品质量案件中的合同责任与产品侵权责任,产品质量的民事责任性质剖析,产品质量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之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法律关系及举证责任分析,产品质量责任案件办案流程,产品质量责任案件律师代理,产品质量责任损害赔偿案件起诉状,代理词,证据材料清单,答辩状,判决书,裁决书,缺陷产品侵权赔偿诉讼的诉讼时效等律师实务操作等。

  • 关于销售已过保质期的食品是否构成经营者“明知”
    日期:2021-03-03 点击:235次

    关于销售已过保质期的食品是否构成经营者“明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食品销售者负有保证食品安全的法定义务,涉案商品的出售日期已超过保质期,哪怕只有一天,也可认定为超出质保期限。应当认定该超市是明知其为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

  • 因为购买产品受到损害的可以请求什么赔偿
    日期:2021-02-28 点击:219次

    因为购买产品受到损害的可以请求什么赔偿侵害人可以按照该财产的现行价格将其折算成货币进行赔偿。对于人身损害的,它分为一般伤害、致残伤害和致人死亡三种情况,依据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不同,侵害人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 生产厂家的“一经售出,概不负责”说法有法律效力吗
    日期:2021-02-28 点击:507次

    生产厂家的“一经售出,概不负责”说法有法律效力吗不能以其“一经售出,概不负责”的提示而免除,这种免除商家法定义务的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因此,商家即便在显著位置标明“一经售出,概不负责”,消费者在购买其商品后发现相应的其应该负责的质量问题的,商家仍需承担责任,其事先的这种免责告示是无效的。

  • 出售商品时商家免费附赠的赠品致人损害的,商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日期:2021-02-24 点击:662次

    出售商品时商家免费附赠的赠品致人损害的,商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在出售商品免费附赠的赠品时,因为消费者必须先购买卖方商品,付出对价后,才能享有取得赠品的权利,因此可看作一种附义务赠与。所以,要求商家对附赠行为中的赠品承担与销售行为中商品同样的法律责任也是必然的。如果在购买商品时商家有附赠赠品且该附赠的赠品因为质量原因造成了损害,商家不能以其为赠品而免除责任,仍需对因赠品而导致损害的受害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 网络服务供应商对其用户的侵权行为是否要承担责任
    日期:2021-02-24 点击:255次

    网络服务供应商对其用户的侵权行为是否要承担责任这样的规定表明网络服务供应商作为网络环境的管理者,具有一定的作为义务,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应该釆取措施而没有采取相应措施的,就存在过错,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且网络服务供应商所承担的是一种连带责任,在侵权人无法承担责任的情形下,被侵权人可以要求网络服务供应商先行承担责任,这对被侵权人的权益是一种更加完备的保障。

  •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商品造成损害的生产厂家是否仍需承担责任
    日期:2021-02-12 点击:333次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商品造成损害的生产厂家是否仍需承担责任为了规范市场,往往对于面向消费者的商品规定一定的质量标准,这种质量标准是相关商品能够被出售的一种门槛性的标准,只有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商品才能合法的向消费者出售,这一质量标准是有关部门对于商品的最低要求。现实中商品造成损害的原因是多样的,如因为销售者或者运输者在保管、运输过程中的过错或疏忽致使商品不符合使用标准造成损害的,依据《民法典》第120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 如何认定产品存在缺陷
    日期:2021-02-12 点击:481次

    如何认定产品存在缺陷缺陷产品是指因设计、生产、指示等原因在某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中存在具有同一性的、已经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不合理危险的产品。

  • 人民法院可依职权对相关涉案药品作出假药认定
    日期:2021-01-20 点击:131次

    人民法院可依职权对相关涉案药品作出假药认定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类刑事案件,司法机关在作出假药认定时,往往会参照地市级以上药品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作出认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对“假药”难以确定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地市级以上药品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定意见等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 销售毒害食品终身背负“职业禁止令”
    日期:2021-01-20 点击:123次

    销售毒害食品终身背负“职业禁止令”田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田某作案时间长,侵害人数众多且不特定,社会危害极大,故依法判处禁止令有必要性,应依法禁止其终身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如果田某违反职业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将会被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规定及典型案例
    日期:2020-05-17 点击:453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规定及典型案例我国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了再次修订,除了将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的范围扩大至保险、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外,还对经营者课以更加严格的欺诈赔偿责任。该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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