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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纠纷专栏简介

北京损害赔偿律师网消费纠纷产品责任损害赔偿律师栏目:产品责任的认定,产品质量产品瑕疵致人损害,产品责任损害赔偿范围研究,产品质量案件中的合同责任与产品侵权责任,产品质量的民事责任性质剖析,产品质量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之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法律关系及举证责任分析,产品质量责任案件办案流程,产品质量责任案件律师代理,产品质量责任损害赔偿案件起诉状,代理词,证据材料清单,答辩状,判决书,裁决书,缺陷产品侵权赔偿诉讼的诉讼时效等律师实务操作等。

  • 经营者哪些情况下会受到行政处罚
    日期:2018-04-24 点击:212次

    经营者哪些情况下会受到行政处罚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 “标签瑕疵”食品是否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认定
    日期:2018-04-22 点击:205次

    “标签瑕疵”食品是否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认定食品标签上标示的配料内容不真实、应当标示的内容而未标示,该情形不属于可免责的一般标签瑕疵,该食品应当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者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金。

  • 电商平台有权“打假”吗?能否按约处罚商家?
    日期:2018-04-17 点击:186次

    电商平台有权“打假”吗?能否按约处罚商家?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越来越多的商家进驻电商平台开展交易,随之产生的法律纠纷也日渐增多。商家与第三方平台签订的电子合同是否有效?对于商家的售假行为,电商平台应如何依法“打假”?网络合同能否突破《合同法》对于违约金的规定而约定更高的违约金额?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邓鑫通过一个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就上述一系列问题对第三方电商平台自律管理效力的认定进行了详尽分析,梳理了此类案件的审理思路。

  • 析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类案件特点并提出建议
    日期:2018-04-17 点击:200次

    析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类案件特点并提出建议最高法虽然对职业打假人的打假行为逐步进行限制,但由于食药领域的特殊性,将食品、药品类排除在限制之外,建议在食品包装标签标识问题与实质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以及与惩罚性赔偿的关系问题上进行合理界定,逐步加强相关案例指导工作,明确并统一裁判标准。

  • 浅析销售未准确标注禁用人群食品的责任
    日期:2018-04-17 点击:167次

    浅析销售未准确标注禁用人群食品的责任我国的食品安全法采纳的食品安全标准并非狭义的“无毒、无害、有营养”标准,而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包括卫生标准、营养标准、标签标准等多个方面的强制性标准,只有符合全部强制性标准的食品才属于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安全食品。

  • 瑕疵产品致人损害的销售者应担责
    日期:2018-04-17 点击:121次

    瑕疵产品致人损害的销售者应担责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现法律的价值取向,适当的归责原则既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生产者提高产品质量。在产品责任领域对于生产者确立了严格责任原则。本案中,礼炮从中间断裂并击伤肖某左眼是事实,说明该礼炮有质量瑕疵。

  • 汽车经营者欺诈消费者的应予三倍赔偿
    日期:2018-04-17 点击:184次

    汽车经营者欺诈消费者的应予三倍赔偿田某系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的消费者,丰亚汽车公司属经营者,田某购车的目的是购买一辆新车,而丰亚汽车公司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遂判令撤销《汽车销售合同》,丰亚汽车公司退还田某购车款并赔偿田某购买车辆价款的三倍费用。丰亚汽车公司不服,提起上诉。重庆四中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消费者要求“十倍赔偿”是否以实际损害为前提?
    日期:2018-04-13 点击:188次

    消费者要求“十倍赔偿”是否以实际损害为前提?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可以主张两种权益,一种是购买到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十倍赔偿权”,另一种是因此受到损失的“损失赔偿权”。即使消费者不能证明食品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损害没有实际发生,消费者也可以主张十倍赔偿,也就是说,造成实际损害并非主张十倍赔偿的前提条件,您是可以向销售者主张“十倍赔偿”的。

  • 第三方商家售假电商平台有无连带责任
    日期:2018-04-09 点击:381次

    第三方商家售假电商平台有无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 经营者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审查责任
    日期:2018-04-03 点击:168次

    经营者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审查责任法律未规定经营者在进货时必须查验预包装食品标签中的名称与其真实属性是否相同,经营者仅对自己提供标签的真实性负责,故超市对涉案食品标签中的名称与其真实属性不负进货查验义务。行政处罚对象应当是提供标签的生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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