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例
购房人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而与他人订立租赁合同,承租人能否据此对抗强制执行
已预告登记的商品房被法院查封后,开发商可诉请解除该商品房买卖合同,从而成为房屋所有权人并排除强制执行
刘某春、杨某勇虚假诉讼案——通过虚假诉讼阻碍执行被查封财产民事执行是实现司法裁判等确定的民事权益的法定程序。民事执行中的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是虚假诉讼相对多发的领域。实践中,在被执行人与提出执行异议或者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外人存在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情况下,人民法院要依法加大审查力度,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审查判断是否存在虚假诉讼行为,充分利用民事强制措施、移送公安机关立案等手段,有效惩治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
张某等诉某物业公司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纠纷执行案本案是人民法院圆满执结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纠纷,保护老年人合法收入的典型案例。无论老年人为了丰富其晚年生活自愿参与社会劳动,或是为了缓解子女赡养压力、提升生活品质重新就业,其劳务报酬均应获得法律保护。本案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在审判、执行各环节开展多轮调解和释法析理工作,最终促成执行和解,并在法院的进一步督促下,保证执行和解协议的顺利履行。
对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怠于执行的当事人有什么救济途径对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怠于执行的当事人有什么救济途径对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怠于执行的当事人有什么救济途径
法院执行部门就执行依据的判决可否向审判部门征询意见,审判部门作出的说明属于何种性质以及应否向当事人送达
终结执行且未恢复执行的情况下能否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诉人中原兴航(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兴航公司)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河南高院)(2021)豫执复829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监督。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婚内投资的股权如何排除执行投资收益已被确立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形态,而股权作为投资的常见表现形式、一种特殊的财产类型,虽已纳入可供执行的责任财产范围,但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夫妻财产关系的复杂性及股权保全与执行程序的效率性,婚内投资股权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判中还存在较多的疑难问题。本文试就韩某诉上海垦丰公司等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判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作一梳理和分析。
即使符合《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8条的情形,也不能对抗抵押权的优先性郭平申请再审认为本案应适用《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但第二十八条是规定在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该规定中提出异议的案外人并非《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给予特殊保护的商品房消费者,故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案外人主张的权利不能对抗已取得的抵押权。简言之,华文公司享有的抵押权具有优先性,郭平提起的本案诉讼即使符合《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的情形,也不能对抗抵押权的优先性。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不会因此导致保全效力自动失效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应由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而非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解除保全。申请人未及时申请解除保全的,其应当承担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损害的责任,但不会因此导致保全效力自动失效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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