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执行案例专栏简介

执行案例

  • 终结执行且未恢复执行的情况下能否变更申请执行人?
    日期:2023-12-18 点击:43次

    终结执行且未恢复执行的情况下能否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诉人中原兴航(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兴航公司)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河南高院)(2021)豫执复829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监督。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 婚内投资的股权如何排除执行
    日期:2023-12-15 点击:8次

    婚内投资的股权如何排除执行投资收益已被确立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形态,而股权作为投资的常见表现形式、一种特殊的财产类型,虽已纳入可供执行的责任财产范围,但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夫妻财产关系的复杂性及股权保全与执行程序的效率性,婚内投资股权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判中还存在较多的疑难问题。本文试就韩某诉上海垦丰公司等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判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作一梳理和分析。

  • 即使符合《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8条的情形,也不能对抗抵押权的优先性
    日期:2023-12-14 点击:7次

    即使符合《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8条的情形,也不能对抗抵押权的优先性郭平申请再审认为本案应适用《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但第二十八条是规定在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该规定中提出异议的案外人并非《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给予特殊保护的商品房消费者,故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案外人主张的权利不能对抗已取得的抵押权。简言之,华文公司享有的抵押权具有优先性,郭平提起的本案诉讼即使符合《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的情形,也不能对抗抵押权的优先性。

  •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不会因此导致保全效力自动失效
    日期:2023-12-14 点击:8次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不会因此导致保全效力自动失效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应由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而非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解除保全。申请人未及时申请解除保全的,其应当承担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损害的责任,但不会因此导致保全效力自动失效的法律效果。

  • 不当得利债权不具有优先性,案外人不能以款项误汇至被执行人账户而排除强制执行
    日期:2023-12-14 点击:7次

    不当得利债权不具有优先性,案外人不能以款项误汇至被执行人账户而排除强制执行执行异议之诉往往涉及不同当事人的权利冲突,因此,在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中,一定要秉承严格、谨慎的原则,对案外人提出的理由加以严格审查。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权利保护请求,应当首先基于维护法律规则的稳定与权威、维护交易制度和规则的简明与可预期加以审查,尽可能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寻求相应的制度和规则依据,而不宜对此轻易突破,否则将可能导致相关当事人权利的失衡乃至法律规则的破坏。

  • 购房人将购房款支付给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个人时是否还可以排除执行?
    日期:2023-12-04 点击:18次

    购房人将购房款支付给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个人时是否还可以排除执行?本案买受人主张已付的购房款系支付给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而非公司,且其提交的付款凭证上未注明款项用途为购房款,同时该款项支付时间早于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一年多,而且开发公司与购房人之间存在债务关系。基于上述情形,本案购房人提交的付款凭证存疑,不能作为其已支付了案涉房屋购房款的有效证据,故其不能据此排除执行。

  • 申请执行人是否有权申请法院追加作为债务人的一人公司的原股东为被执行人
    日期:2023-12-03 点击:10次

    申请执行人是否有权申请法院追加作为债务人的一人公司的原股东为被执行人作为一人公司的被执行人(被告)因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原告申请追加该一人公司的原唯一股东为被执行人。

  •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被吊销的,申请执行人可否申请追加其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日期:2023-12-02 点击:12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被吊销的,申请执行人可否申请追加其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是因该股东的行为导致公司不能清算而办理了注销,该股东对公司不能清算存在过错。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是被吊销营业执照而非被注销,则不属于上述规定要求的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形,不应适用该条的规定。

  •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是否可以认定转让协议无效?
    日期:2023-12-01 点击:22次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是否可以认定转让协议无效?被执行的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不动产被保全查封后,公司股东私下与他人签订书面协议,约定一定价款购买该公司,在未实际支付对价的情况下已将公司所有不动产及股权转让给他人,并办理了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公司名称没有变更)。

  • 股权受让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的成立要件
    日期:2023-11-28 点击:22次

    股权受让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的成立要件在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股权后,股权受让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其成立要件应当包括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签订真实有效的转让合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完成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受让人在查封之前已足额支付转让价款或已依约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等。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