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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间的矛盾无法协商解决且任何一方不愿或无法退出,强制解散公司成为解决僵局唯一途径
民营企业十二种常见刑事罪名及立案标准结合近几年民营企业刑事犯罪的状况,下文总结出民营企业可能涉及的十二种刑事罪名及立案标准,这些罪名包括:串通投标罪、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逃税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以供参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代理公司在合同上签字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公司承担虽然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在合同上签字确认,但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代理公司在合同上签名,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权代理公司从事民事行为,因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代理公司签字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公司承担。
关于股权代持的裁判规则及实务要点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基于法律规避、企业改制、股权信托设计等原因,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实践中,由于股权代持会导致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不一致,基于商事外观主义原理,因此存在实际出资人的股东权利行使、对公司债务的承担、二者个人财产的认定等问题。 本文致力于对上述问题进行理论探讨并引用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予以梳理说明。
股东向公司机关书面申请其向法院起诉系前置程序,但如公司机关不存在起诉可能性的,股东可无需履行该前置程序
股权代持的18个法律要点股份代持纠纷中,常见的纠纷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1)代持协议效力纠纷;(2)隐名股东确权显名纠纷;(3)隐名股东债务纠纷;(4)投资资金性质纠纷;(5)代持股权被转让善意第三人保护纠纷等等。其中隐名股东确权显名纠纷占比过半。(《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2016股权代持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
虚构的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如何认定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并作出会议决议,应当依据法律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未经依法召开股东会议并作出会议决议,而是由实际控制公司的股东虚构公司股东会议及其会议决议的,即使该股东实际享有公司绝大多数的股份及相应的表决权,其个从决策亦不能代替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在此情况下,其他股东申请确认虚构的股东会议及其决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关于股东除名规则的适用主体为有限公司,包括中外合资有限公司。根本性违反出资义务是除名的正当性基础,催告和限期补正是除名的前置程序,有效决议是除名的决定性环节,以上为股东除名权行使的三个要件。
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即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当事人有关股权转让及回购的约定是否构成让与担保,让与担保情形下,担保财产权属转移目的是为了担保主债务的履行,因而债权人针对受让财产无须支付额外对价,且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债权人即应将担保财产无偿返还给债务人或第三人。案涉《股权转让合同》明确约定转让价格,且在符合约定条件,行使回购股权时,义务人仍然需要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故案涉股权转让及回购的约定并不符合让与担保的典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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