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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经典案例专栏简介

民商经典案例包括本团队律师承办的以及具有借鉴价值的房产继承纠纷案件、离婚诉讼案件、合同纠纷案件等。

  • 当事人在庭审结束后补交反驳证据,法院以超期举证为由不予接受系属适用法律错误
    日期:2023-12-05 点击:22次

    当事人在庭审结束后补交反驳证据,法院以超期举证为由不予接受系属适用法律错误,本案中,杉源公司虽主张鲁健公司委托其研发便携式双臂电子血压计,但并未提交书面的委托开发合同,其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虽显示双方对血压计产品合作事宜进行沟通,但是并未体现研发要求、研发费、验收标准等合同基本内容,不能证明双方的合作方式是由杉源公司为鲁健公司研发血压计产品。即使是基于之前双方合作的运动手环项目,杉源公司提交的证据也无法证明双方就研发血压计产品达成新的、一致的意思表示,因此,原审法院认为,杉源公司的诉讼主张没有证据支持,应予驳回。

  • 被告缺席审理中,法院是否可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进行审查
    日期:2023-12-05 点击:15次

    被告缺席审理中,法院是否可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进行审查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的规定,被告一审时经法院依法传唤,因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应诉而依法缺席审理,法院未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进行裁判,适用法律并无不当;二审过程中,被告未提供诉讼时效已过的新证据,法院未再就诉讼时效进行审理,适用法律亦无错误。

  • 陈某某诉上海某门诊部有限公司隐私权纠纷案
    日期:2023-12-03 点击:10次

    陈某某诉上海某门诊部有限公司隐私权纠纷案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个人信息难以归入隐私权的私密信息范畴,而应界定为一般的个人信息。故原告主张被告侵犯了其隐私权,于法无据。但被告在处理原告个人信息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不妥,被告在庭审中亦自愿以书面方式就个人信息处理问题向原告道歉,与法不悖,法院予以准许。

  • 外卖骑手送餐致损 平台担责依约追偿
    日期:2023-11-30 点击:17次

    外卖骑手送餐致损 平台担责依约追偿互联网外卖平台作为新兴的“餐饮+互联网”商业模式,产生了诸多新型业态模式。就“饿了么”而言,外卖配送服务有线下商家自行雇佣、外卖平台统一招录、众包配送及外包等多种模式,不同模式牵涉到平台、商户、骑手、外包公司、保险公司等不同的法律关系和法律后果。我院高度关注该些新业态、新类型法律关系,加强案件研判,定期梳理总结,力推平台规范缔约和管理运营,为辖区互联网经济良好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 “熊孩子”玩火致灾,谁担责?
    日期:2023-11-28 点击:11次

    “熊孩子”玩火致灾,谁担责?“熊孩子”玩火致灾,监护人须“买单”,寒假如期而至,儿童天性好玩,该案提醒家长务必看管好小孩,家中打火机、火柴等尽量放在小孩子看不见、够不着的地方,时刻加强孩子安全教育,切实尽到监护责任。

  • 亲属之间一方全额出资购房登记于另一方名下时房屋所有权的认定
    日期:2023-11-27 点击:29次

    亲属之间一方全额出资购房登记于另一方名下时房屋所有权的认定当事人对于自己的诉求,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尹某良于2013年3月购买涉案房屋,登记所有权人为尹某良。尹某才并未提供其他证据证实其与尹某良对于案涉房屋的所有权达成了合意,由尹某才享有所有权。尹某良育有多位子女,尹某才如确需借名买房,有条件更有必要对房屋所有权进行约定,对于无约定导致的不利后果,应当由尹某才承担;且尹某才和尹某良系父子关系,尹某才资助尹某良购房符合常理,故对于尹某才请求确认房屋所有权的诉请,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在拆迁利益中的判断及分配
    日期:2023-11-22 点击:17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在拆迁利益中的判断及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产生的财产,在存在继承或赠与的情况下,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应当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另外,夫妻共同财产在财产形式上发生转化的情况下,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属性。例如因拆迁导致原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灭失,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取得的拆迁利益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应当进行分割。

  • 诉讼和解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不可以请求减少
    日期:2023-11-22 点击:27次

    诉讼和解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不可以请求减少本案涉及诉讼中和解协议的违约金调整问题。乙公司作为商事主体自愿给甲公司出具和解协议并承诺高额违约金,但在账户解除冻结后乙公司并未依约履行后续给付义务,具有主观恶意,有悖诚实信用。一审法院判令乙公司依约支付80万元违约金,并无不当。

  • 开具发票系出卖人的合同附随义务,一般不应成为买受人拒付货款的理由
    日期:2023-11-21 点击:39次

    开具发票系出卖人的合同附随义务,一般不应成为买受人拒付货款的理由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开具发票属于出卖人的附随义务,双方未将开具发票约定为买受人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该附随义务不能对抗买受人支付货款的主合同义务,两者并非对等关系。某置业公司以对方未开具部分增值税发票为由拒绝付款的抗辩理由不成立,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买卖合同中违约与侵权责任竞合案例
    日期:2023-11-19 点击:50次

    买卖合同中违约与侵权责任竞合案例民事责任竞合有以下几点特征:(1)出现责任竞合是由同一违法行为引起,行为人基于同一过错实施了一个行为,造成了一个侵害后果;(2)出现责任竞合必须是有两种以上的责任形式,一个违法行为符合了不同形式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因此导致了两种或以上的民事责任的出现;(3)出现责任竞合时虽然有多种责任形式,但受害方实际上只遭受了一个行为带来的加害,因此只能要求行为人承担一种民事责任,其他的民事责任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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