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合同律师团队违约损害赔偿专栏:北京合同律师,合同纠纷律师代理,房产律师诉讼,北京房产纠纷律师,房产律师咨询,北京房产律师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纠纷律师咨询,房屋买卖律师咨询,房产纠纷律师,房产纠纷法律咨询,二手房律师咨询,二手房纠纷律师,二手房买卖律师,房产律师在线咨询,房产交易律师咨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二手房买卖律师,工程承包违约责任,物业管理纠纷律师,加工承揽违约损害赔偿,服务合同纠纷律师代理,违约金违约责任承担等。
未经通知程序直接要求法院解除合同能否支持一种观点认为,只要当事人具备了合同解除权,可以直接判决解除合同;另一种观点认为,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应当以向对方发出通知的方式进行,不能直接由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即使当事人履行了通知程序,合同已经解除,法院可以确认合同解除的后果,也无需判决解除合同。
汇款凭证能否认定借款关于汇款的性质,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虽存在给郑某某多次汇款的事实,但汇款的性质无法认定,其起诉称存在借款事实,因郑某某不予认可,故应该由李某举证证明汇款的性质,即李某对于其给郑某某汇钱是借款的事实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若不能证明借贷关系则不能支持其诉求。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只需举证证明其多次汇款的事实,其举证责任已经完成,对于郑某某主张汇款系李某偿还借款的事实,需由郑某某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不可抗力致民事违约怎么办在合同关系中,因不可抗力的发生,导致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不能全部履行合同或者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除法律另有特别规定之外,均不承担违约责任。视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可以全部解除合同、部分解除合同或者推迟履行时间。在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关系中,如损害是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除有法律特别要求之外,相关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不可抗力的认定及其免责范围争议焦点集中在被告朱乙应否承担被错判服刑期间的利息上。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朱乙被错判服刑不属不可抗力,且其被错判与原告无关,因此朱乙应支付原告的全部利息。第二种意见认为,应免除朱乙服刑期间承担利息的责任。理由是:被告朱乙被错判服刑,属不可抗力;被告在被错判服刑期间当然无力偿还原告的利息,而且错判服刑的过错责任并不在被告,故不应由被告承担偿还服刑期间利息的责任,但其服刑前及出狱后仍应按约定利息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的免责范围本案诉争协议采用食品公司起草文本,为降低其履约风险将火灾约定为不可抗力事项之一。虽然已足以认定火灾发生的事实,但诉辩双方在法律适用方面各执一词,食品公司主张既然发生了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就应当免除其全部责任。而乳业公司认为不可抗力仅仅免除违约责任,不应扩展及于合同解除后的财产返还责任。
合同纠纷律师谈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强制性规定的分类进行探讨,并形成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之区分及其不同效力影响之认识。目前形成的共识是:强制性规定区分为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合同无效;违反管理性强制规定,合同未必无效。
浅析《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中的效力性强制规定由于司法实践中以违反强制性规定为由要求法院宣告无效的案件中,签订合同后反悔的当事人占了绝大多数,其中又有多数是因为合同涉及的标的升值所致,如果法院简单宣告合同无效,就会纵容不诚信的人,形成一种不诚信的交易环境,损害交易主体的合理期待,那就没有讲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不利于合同法鼓励交易目的的实现。
浅谈对《合同法》中强制性规定的理解所谓管理性规范或取缔性规范,指法律及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违反此类规范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而且违反此类规范后如果使合同继续有效也并不损害国家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而只是损害当事人的利益的规范。
未经公房同住人同意买断公房产权无效郑甲向法院提起诉讼,称吴某未经其同意擅自买下产权,事后以买卖的名义将房屋赠与郑乙,损害了郑甲的权益,请求判决吴某与房屋出售单位签订的公房出售合同无效,将系争房屋恢复为公有住房;判令吴某与郑乙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售后公房上市交易中同住人的权利主张不可忽视法院经审理查明该房屋是按市政府94房改方案所购售后公房,原告李先生在购房时是该房屋的同住成年人。据此,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判决确认李先生是该房屋的共有人。基于该判决,李先生对该房屋与其哥哥享有同等的权利,同时也当然地终止了哥哥出售该房屋的计划并合法地居住于该房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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