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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简介

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 为什么北京德易的撤销仲裁裁决得到法院支持?
    日期:2012-01-28 点击:360次

    为什么北京德易的撤销仲裁裁决得到法院支持?《劳动合同法》规定:“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彭某的经济补偿金,从开始工作之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应参照原劳动部的规定计算,即工作每满1年,经济补偿金按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标准发放,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放;从2008年1月1日起至劳动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计算,即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医保帐户尚未启用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由谁承担?
    日期:2012-01-28 点击:471次

    劳动者医保帐户尚未启用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由谁承担?本案的判决是从审判实践层面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对于劳动者医保帐户尚未启用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情况,确立了应由所在单位承担的操作规则,即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行为,即便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仍须承担劳动关系建立至医保帐户启用这一时间段内,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产生的医疗费损失。

  • “因公陪酒猝死”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日期:2012-01-28 点击:609次

    “因公陪酒猝死”可以认定为工伤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因醉酒导致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虽说陪上级领导喝酒,在一些人看来,也是一种“工作需要”,但毕竟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情形之一,比照工伤处理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 在上班时违纪打瞌睡,单位就可扣除其40%的工资吗?
    日期:2012-01-28 点击:656次

    在上班时违纪打瞌睡,单位就可扣除其40%的工资吗?单位是否可以对于违纪员工进行经济处罚,目前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1982年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2008年1月15日,《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被国务院废止,而《劳动合同法》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对于企业是否有权对员工罚款亦未作规定。

  • 只要超过一个月未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得赔偿双倍工资吗?
    日期:2012-01-28 点击:970次

    只要超过一个月未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得赔偿双倍工资吗?为了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惩戒,加大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成本,《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需注意的是,该条款是对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惩罚,而劳动者也有义务与用人单位积极协商签定书面劳动合同。

  • 珠宝公司可以未经冯小姐同意能单方变更她的工作岗位吗?
    日期:2012-01-28 点击:701次

    珠宝公司可以未经冯小姐同意能单方变更她的工作岗位吗?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范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首先应当遵守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意,一经订立便受到法律的保护。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律的延伸,即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其次,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仍然需要由劳动合同职工当事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且签字,方能生效。劳动合同变更书应由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珠宝公司的以上做法不仅有违常理,而且涉嫌违法。

  • 离职员工书面承诺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权利,事后还能反悔吗
    日期:2012-01-28 点击:1178次

    离职员工书面承诺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权利,事后还能反悔吗在现实生活中,李捷这样的情况还是比较普遍的。但需强调的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关系到个人、单位和社会三方利益,这既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劳动者的义务,员工承诺放弃社会保险费的权利没有法律效力。上海明确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能调解放弃或者部分放弃社会保险费缴纳请求(申请人撤诉或变更请求除外);不能调解将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支付给劳动者;工资情况明确的,不能调解降低或者提高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员工即使签了“不再追究”的承诺书,也可让原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

  • 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收取服装费押金吗?
    日期:2012-01-28 点击:857次

    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收取服装费押金吗?“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关系和一般民事关系不同。民事协议的当事人一般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服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应列入公司正常的运营成本,公司产品(样品)、劳动工具、工作服装等可要求职工离职后归还,造成损失的也可要求赔偿,但不能以此为由向职工收取押金。

  • 陈某在企业裁员中能否被公司优先留用?
    日期:2012-01-28 点击:325次

    陈某在企业裁员中能否被公司优先留用?一些企业裁员往往喜欢从年龄大、工资高的职工开始。为了降低裁减人员对劳动者工作和生活的影响,《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中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 企业只要支付了经济补偿,就能立即实施裁员行动吗?
    日期:2012-01-28 点击:745次

    企业只要支付了经济补偿,就能立即实施裁员行动吗?由于“经济性裁员”不是由于员工不称职或有重大过失造成的,所以企业要对被裁员工进行经济补偿,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只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了经济补偿,就可裁员。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包括实体性条件和程序性条件,只有同时具备了实体性条件之一和全部的程序性条件,才是合法有效的经济性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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