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在校学生伤害事故关于学校责任性质的认定,对于学校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该条规定给司法实践在处理学生在校时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学校应承担的责任上指明了处理方向。但是在很大程度上说,也仅仅是指明了方向,该规定的原则性,在给法官自由裁量空间的同时,也给办案带来了操作上的困难。
校园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过错大小确定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学校违反法律法规的程度可作为确定学校过错的大小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学校的注意义务应以普通人的注意程度为标准,并视学生年龄的大小而予以综合考虑。校园外第三人侵权造成的损害。注意价值平衡,确保当事人利益。学校过错,应以其能够实际控制为前提。
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概念,在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人身损害与侵权是两个既有联系又存在区别的概念。绝大多数情况下,人身损害案件是侵权案件的一种具体类型,是学生的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受到侵害的案件,而侵权案件的范围要比人身损害案件大得多,不仅是人身权受到侵害,还包括财产权等其他方面的权利受到侵害。但是,也存在一些人身损害案件不属于侵权案件的范围,比如由于意外事件、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学生人身损害。因此,对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概念作出准确的界定是十分必要的。
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特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存在第三人侵权的,该第三人应当是被告之一。没有第三人侵权的,则一般只以学校为被告。无论有没有第三人侵权,学校一般都会成为该类案件的被告。这也是该类案件与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重要区别之一。
校园学生损害赔偿案件学校承担责任的界定,在校学生与学校的关系的定性直接决定了对学校承担责任的界定。而对于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问题,在许多教科书中都普遍认为学校与在校学生是一种监护关系,以至于将在校生在学校的人身伤害问题适用于《民法通则》第133条的规定。
校园学生人身损害赔偿归责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根据此条规定,对学校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原则。
校园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的理论分析,中小学生活泼好动,课余喜欢追逐打闹,不小心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对于此类人身伤害,笔者认为,对于未成年人,应按照公平责任原则,由学校、肇事者的监护人和受害者的监护人共同承担,因为在此种情况下,肇事者的监护人、受害者的监护人和学校都没有过错,让其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都是显失公平的。对于成年人,则应当按照过错责任原则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触电事故损害的赔偿范围和标准,关于赔偿的标准。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等项目的赔偿问题 上,各地区每年都会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制定具体统一的标准,在这方面应该 不会有什么分歧,矛盾较多的主要集中在“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的赔偿方面。对触电人身损害构成伤残的,应该采用什么标准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不仅影响鉴定结论的科学、准确,也直接关系到审判结果是否公正、合理。
关于触电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承担,触电人身损害的赔偿从类型上说应归属于高度危险作业所产生的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称《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关于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关于责任主体的确定,实践中的具体作法是:对于当事人可能出于法律知识欠缺或对法律理解的偏差而未起诉应当承担责任的当事人,法官可行使释明权,通过询问和告知的方式,让当事人了解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把起诉谁和不起诉谁的决定权留给当事人自己,法院不可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以体现尊重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诉讼原则。对于当事人不加区分将与自己有不同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全部列为被告的,法官也可以行使释明权,告知原告在此案件中有多层法律关系,存在竞合问题,你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最有利的法律关系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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