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加班工资计算及加班工资举证责任及劳动者提供哪些证据案例解析 本案是一起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延长工作时间规定,且拒付加班报酬,严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例,主要涉及以下问题:为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国家对每周工作时间及延长工作时间的条件有严格规定。因用人单位减少、拖欠、克扣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由用人单位对未发生减少、拖欠、克扣的事实进行举证。在本案中,上海某服装公司虽处于举证的强势地位,却未能提供任何证据否认存在克扣加班工资的事实,而谷某却提供了该公司的《员工守则》、调休单等证据以证实自己加班的事实。
企业是否有权单方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仍然必须履行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某房产公司在未与黄小姐协商一致,达成解除或变更劳动合同的协议时,就单方作出变更黄小姐工作岗位的决定,并从2001年12月开始停发黄小姐工资,明显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擅自变更黄小姐工作岗位的行为无效,其所作出的决定没有法律效力。因此,仲裁与法院支持了黄小姐的请求。
患病职工的病假工资支付纠纷之企业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是否就可以不支付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按有关规定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根据以上规定,李某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但其病假工资应由A公司按有关规定支付。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工作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A公司只给李某发放经济补偿金的做法,也违反了以上规定。
劳动律师解析公司聘任书是否等同于劳动合同书 聘任书已基本具备以上7项必备条款,且小郑一直在该公司工作,领取工资。聘任书中也明确注明了聘用期限、聘用人员的职责、工作内容、待遇等。所以,该聘任书应视为劳动合同。当然,公司让小郑回家休息,只发生活费,这是单方变更你的工作岗位。若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无权单方变更小郑的工作岗位,否则为违法行为。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认定纠纷案解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职工身份为用人单位提供有偿劳动的,则双方有事实劳动关系。电缆厂没有为罗某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如给罗某造成损失,罗某可就损失部分向电缆厂申请仲裁要求索赔,但并不等同于双方劳动关系延续。
劳动合同书上没盖用人单位公章有效吗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本案中的公司在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但这个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尽管该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的缺陷,但还不能因此认定该合同无效。只要该合同内容是合法的,且双方在签订时没有任何一方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仲裁机构完全可以将它看做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现双方合同期满,自己不愿续签,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合法合理。虽然与企业签订有培训协议,但其效力低于劳动合同,现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培训协议也就不再有效。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要求吴小姐续订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服务期,吴小姐应当与企业续订劳动合同。吴小姐不愿再与企业续约而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是一种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案例解析 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均应该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150%、200%的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则应该另外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所以,焦某所在单位应该按其日工资标准的300%向其支付加班工资。
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制度如何计算加班加点工资 李某所在公司对李某实行的是计件工资制度,但是在发放加班工资时,却改为按照计时工资制度计算,已是错误;而且在确定计算基数时,不顾李某工作效率的实际情况,以其效率较低时的工资收入为基数,变相减少其加班工资,更是错上加错。正确的做法是,根据李某在加班期间的实际产量,按照计件单价20元/件的200%的标准,向其支付加班工资。
事实劳动关系确认纠纷案评析 挂靠关系存续期间,挂靠人基于其与被挂靠人之间的民事约定聘用劳动者,该劳动者的用工主体为何方。即在本案中,叶某聘陈某架挂靠车辆从事营运、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的行为是否属于被挂靠人汽车运输公司的劳动用工行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的,则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申诉人陈某与被诉人汽车运输公司之间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叶某将其所有的货车挂靠被诉人汽车运输公司后,被诉人汽车运输公司在法律关系上成为该车行车的车主和营运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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