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最新公告栏目内容涉及三大损害赔偿领域,即侵权损害赔偿、违约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具体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触电事故损害赔偿、 学生伤害损害赔偿、雇工损害赔偿、饲养动物致害损害赔偿、产品责任损害赔偿、高空坠物损害赔偿、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相邻权纠纷损害赔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工程承包纠纷损害赔偿、物业管理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等近百余种损害赔偿类别的最新法律法规、判决书、新闻热点等。
民法典自助行为免责的规定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获得国家机关及时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者自由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押、拘束或者其他相应措施,为法律或社会公德所认可的行为。例如,去饭店吃饭未带钱,店主不让其离开,等待他人送钱来结账的拘束自由行为,也是自助行为,并不是侵害人身自由权的侵权行为。确认自助行为具有免责的效果,对于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民法典自甘风险免责规定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自甘风险也叫危险自愿承担,是英美侵权法的传统免责事由,是指受害人自愿参加有一定风险的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民法典保护英烈人格利益规则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行为人实施侵害英雄烈士人格利益行为,是侵害死者的人格利益。民法通则并未就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作出规定,司法实践提出这个问题后,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确立了自然人死亡后,对死者的人格利益实施侵害的行为构成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以维护人格尊严。死者的近亲属行使保护的权利,向法院提出主张,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能力水平,促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就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离婚)审判实务49个问答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只能是婚姻缔结的双方,不列案外第三人为诉讼当事人。一般情况下,第三人认为调解协议侵犯其合法权益申请再审缺乏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应予以驳回。但人民法院发现确有错误,又必须再审的,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精神走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民法典》定金罚则适用的重大变化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债务的,无权要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中的88处重要变化内容加强对建筑物业主权利的保护;适当降低业主作出决议的门槛,明确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答记者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制度司法解释”)于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4次会议通过, 2020年12月31日公告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担保制度司法解释”公布后,社会反响热烈,社会各界亟待听到对该解释的权威解读。为此,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汇编(第1-80号)截至到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共计发布了26批共计147个指导性案例(第9、第20号指导性案例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参照适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法发〔2010〕51号)第七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对司法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第81-147号)2021年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26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第144-147号),包括张那木拉正当防卫案、张竣杰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陈庆豪、陈淑娟、赵延海开设赌场案、张永明、毛伟明、张鹭故意损毁名胜古迹案,供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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