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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遗产继承新规,你了解多少《民法典》实施后,公证遗嘱将不再具有优先效力,不管最后的遗嘱有没有公证,都是以最后订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公民可以选择采用自书、代书、录音、录像或者口头遗嘱的形式来撤回、变更公证遗嘱,保障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实现。我国现行《继承法》第三条采取列举的立法模式,对何种财产为遗产逐项进行了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此次《民法典》继承编则删除了这一规定,在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中使用概括的方式规定,据此,遗产的范围将网络财产、虚拟货币等新型财产类型均予以涵盖。
《民法典》合同解除规则适用中的疑难问题解读合同解除的本质特征是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在当事人陷入纠缠不休的“合同僵局”之际运用合同解除制度重新获得交易自由,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合同严守原则,故此,除了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对于法定解除的情形,民法中规定了相对严格的适用条件。作为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原因之一,合同解除制度牵涉的规则比较复杂,不仅类型繁多,而且对于合同解除的效力,理论与实务界始终存有较大争议,加之成文法典立法天然具有的“抽象性”表述特征,在一定程度上使合同解除规则的具体适用成为司法实践中一个难点问题。
《民法典》实施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如果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实践中会产生较重的举证责任,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要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义务且对方接受,加大了“合同是否成立、成立了何种合同”争议的风险。因此对于法律有明确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应当有所了解和把握。
关于印发《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已于2021年3月1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4次会议通过。为便于进一步学习领会和正确适用《会议纪要》,现作如下通知。
民法典颁布实施后,武汉市首例居住权执行案件房屋所有人可以在不改变物权的情况下,设立房屋居住权(一定期限的使用权)。同时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所以居民个人购房时应当注意,在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自己有意购买的房屋是否登记有居住权,以免出现“房子归你,但你住不了”的情形。承办法官提醒,居民个人购房时也应当注意,在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自己有意购买的房屋是否登记有居住权,以免出现“房子归你,但你住不了”的情形。
关于《民法典》第1052条:可撤销婚姻纠纷案件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本条是关于可撤销婚姻的规定。行使撤销权的主体为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一年,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该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若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则该一年期间自受限制一方当事人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计算。
当“抵押权”遇到“居住权”,又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呢居住权是为保障居住权人设定的,属于利他权利。居住权人仅对其居住房屋享有的占有权及使用权,享有所有权人处分权和收益权之外的部分所有权,体现出它是一种用益物权的类型。居住权人须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居住权合同,且经法定登记程序方可设立。居住权的设立有助于解决弱者(如未成年子女、离婚未获得房产所有权一方、老人等)的住房问题,使得他们能够住有所居,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民法典》继承新规:这4种财产不能继承保险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看情况。一般来说,如果保险指定了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该属于受益人,而不是被保险人的遗产,当然特殊情况除外。死亡赔偿金、抚恤金不能被继承因为这份财产一般是在被继承人因事故或因公死亡之后获得,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经济补助和精神抚慰。注意了!这是给死者近亲属的,因此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被继承。
关于《民法典》第507条:合同独立条款效力的认定《民法典》关于法律行为生效的一般要件规定。《民法典》143 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实。(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争议解决条款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其生效也应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一般要件规定。
关于《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研究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了遗嘱执行人,但没有指定遗产管理人的,该遗嘱执行人即为遗产管理人,在遗嘱生效时取得遗产管理人身份。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指定了遗产管理人的,法律自应尊重,继承人也应服从,在遗嘱生效时,遗产管理人开始执行职责。如果遗嘱既指定了遗嘱执行人,又指定了遗产管理人的,则遗嘱执行人和遗产管理人各负其责。遗产管理人未尽其义务或损害继承人及遗产债权人利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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