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婚姻家庭律师 >> 离婚损害

中止妊娠还要赔偿丈夫损失吗

日期:2015-03-09 来源:北京律师 作者:诉讼律师 阅读:91次 [字体: ] 背景色:        

中止妊娠还要赔偿丈夫损失吗

作者: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王海香

问:我是一名中学教师,想趁年轻干出点儿成绩,所以未与丈夫商量,就到医院做了中止妊娠手术,丈夫知道后,非常生气,一怒之下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以我侵犯了其生育权为由要求我赔偿他3万元。请问我丈夫的请求能得到支持吗?

答:你丈夫要求你赔偿3万元损失的请求得不到支持。

生育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夫妻双方均享有生育权,但是只有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行使这一权利,生育权才会实现。夫妇双方同时也都享有决定孩子是否出生的权利,妻子为妊娠将承担更多的生理风险及心理压力,为抚养子女的成长需要付出较丈夫更大的牺牲,生育对女性的影响大于男性,因此,丈夫以生育权受到侵害为由要求赔偿不能受到支持。对此,《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作出规定:丈夫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的,一方请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五)条的规定处理即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综上,你丈夫要求你赔偿3万元损失的请求得不到支持。对他提出的离婚诉求,法院首先会进行调解,如确实因生育权的问题导致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可以判决准予离婚。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 最新发布
  • 参加2020上海国际屋顶绿化材料展览会-元旦钜惠
  • 参加2020第十二届上海国际建筑绿化材料展览会-元旦钜惠
  • 注册公司法人不到场怎么办找专业会计刘会计
  • 2020年中东贸易迪拜烟具商贸电子烟水烟设备展
  • “航空插头”小知识 ,设想一下如果没有航空插头会是怎样?
  • 康加健康筛查助老年用户健康养老
  • 康加健康筛查仪器助您科学饮食
  •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