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快车道内拾荒被撞身亡,谁担责?
【裁判要旨】:
本案中,左某深夜出现并停留在机动车道快车道内,该行为本身即具有高度危险性,左某应当知晓该风险却仍然实施该危险行为,具有较为明显的过错,属于自陷风险的行为,应对本案事故的发生承担主要责任。
自陷风险,是指受害人已经意识到某种风险的存在,或者明知将遭受某种风险,却依然冒险行事,致使自己遭受损害的情形。在生活中比较常见的自陷风险行为有:行为人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明知司机酒驾仍选择同乘发生交通事故;在施工工地,行为人明知不戴安全帽存在安全隐患而不戴发生事故等。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应严格遵守城市文明公约和社会公序良俗,避免将自身陷入困境与险境,防止意外情况与不良后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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