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约后的主播直播账号所有权归谁所有?
裁判要旨:
本案系因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与签约主播之间就公众账号权属、使用等问题产生争议,导致账号被平台冻结引发的纠纷。直播账号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具有人身属性。某机构基于投入对账号享有财产利益,但不享有所有权。某机构起诉主张确认其享有账号所有权,缺乏充分法律依据。
某机构因对直播账号投入所享有的财产利益应予保护。某机构与主播就账号使用、收益分成、权益转让的约定应予尊重。允许账号权益合规转让,符合当前“主播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有利于促进内容产业的创新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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