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动助力化解心结 家庭教育指导唤回父子亲情
——对犯罪未成年人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案
基本案情
小天2003年出生于广西,初中肄业后来到天津。2022年3月,小天因在天津市、河北省等地参与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依照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河北区法院对被告人的父亲未正确实施家庭教育、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予以批评,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庭审后,河北区人民法院、河北区妇联、区妇女法律心理帮助中心共同对小天的父亲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指导之前,河北区法院、妇联和妇女法律心理帮助中心积极对接、密切联系,妇联工作人员主动向案件承办人了解基本案情,双方通过社会调查进一步掌握了小天的家庭背景以及成长历程。小天父母早年离异,父亲获得小天的抚养权,但多年来,父亲未能充分履行监护人职责,对其疏于管教。由于父子之间缺少有效的家庭教育及沟通,双方的误解、矛盾逐步加深,最终导致小天初中未毕业即辍学外出打工。打工期间,小天结识了犯罪人员,在不正确的价值观驱使下误入歧途,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小天父亲直到被司法机关联系上,才知道孩子触犯了法律。河北区法院、妇联和妇女法律心理帮助中心就该案多次沟通,详细分析了犯罪成因,针对小天家庭教育缺失的根源,制定了一套多维度的教育指导方案。
家庭教育指导过程中,小天父亲一开始很茫然,甚至有点紧张恐惧,对于教育指导人员的询问多以沉默回答。看着他紧张又内疚的眼神,心理咨询师主动和他聊起了日常生活,在轻声细语间卸下了他的心理包袱,使他从茫然紧张开始默默流泪,最后痛哭流涕,意识到自己对孩子疏于管教,缺乏关爱,非常内疚。经过家庭教育指导,小天的父亲表示会切实履行起监护职责,以后将会多关心孩子,不放弃孩子,随时掌握孩子的思想动态。
典型意义
未成年人犯罪与家庭教育缺失息息相关。特别是青春期阶段,未成年人与父母沟通缺乏,极有可能导致孩子误入歧途。本案就是家庭教育缺失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本案中,小天的父母早年离异,小天初中辍学后自己外出打工,在金钱至上的错误观念驱动下,结识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因小天的父亲与小天沟通较少,平时对小天的关心也不够,导致小天受人指使,走上犯罪的道路。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把“子不教,父之过”这一传统道德理念上升为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责任。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帮助犯罪的未成年人看到自己身上的优点和特长,帮助其改变不劳而获、走捷径的思想,切断和社会不良人员的接触和诱导,为孩子的成长之路保驾护航。
《家庭教育促进法》是一部新实施的法律,其在落实、执行等多个方面都需要进行有益的探索。河北区人民法院、妇联和妇女法律心理帮助中心积极联动,努力搭建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及时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家庭教育缺失问题,责令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落实家庭教育责任,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有效确保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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