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审判实践中对刑民交叉案件的判断标准,一般以案件所涉及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法律责任为根据:
(1)就法律事实而言,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法律事实应系同一法律事实或法律事实部分相同;
(2)就法律关系而言,只有同时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民事法律关系和刑事法律关系的案件,才有可能体现刑民交叉的问题,才能构成刑民交叉案件。原则上讲,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本身是不同的,此处法律关系的交叉,主要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诉讼主体或者责任主体的交叉,即案件刑事部分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与案件民事部分被告、原告应当完全相同或者部分相同;
(3)就法律责任而言,指同一法律事实基于不同法律部门的法律规定以及损害后果的多重性,而应当使责任人承担多种内容不同的法律责任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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