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海外代购奢侈品LV包存在瑕疵,法院这样判
作者:启东市人民法院 施佩谨
时下,网络购物已经成为很多人的生活习惯,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为国人足不出户购买境外商品提供了技术支持,海外代购也同样发展得如火如荼。但如果消费者采购境外商品后遇到产品质量纠纷该怎么办呢?启东一位李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她通过微信朋友圈向卖家海外代购一只名牌LOUIS VUITTON(以下简称LV)水桶包,收到包后发现两个金属环存在明显划痕,双方对LV包属于正品没有异议,但李女士联系卖家要求退包退款,被卖家拒绝。近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通过微信达成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基本案情
李女士在多年前添加赵某为微信好友,赵某在其朋友圈经常发布包括奢侈品在内的代购广告。2022年8月,李女士找到赵某,让其代购一个全新的LV水桶包。购买前,李女士明确要求赵某仔细检查,表示包是需要送人的,赵某表示知晓。李女士遂支付了代购费12300元。
收货后,李女士发现该包的两个金属环存在明显的划痕和掉色情况,认为该包系二次销售给自己的,遂立即与赵某通过微信反馈并发送实物细节照片。李女士认为该包存在明显磨痕肯定不是一只全新的包,赵某则认为划痕磨损属于正常现象,二人多次协商未果,李女士无奈之下只好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并退还货款。
法院审理
启东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李女士在收到案涉包时当即向赵某反馈了该问题,赵某并无异议,并解释称该划痕系柜员在调试肩带试背时造成,可见案涉包在代购时就已存在明显划痕。其次,在代购前,李女士特意强调要仔细检查,足以表明包的质量问题是李女士购买的关键。最后,消费者选购奢侈品,追求的是品质,通过法庭实物查看,案涉包确实存在明显瑕疵,无法通过降价或者其他方式予以补救。因此,赵某的代购行为存在违约情形,故判决确认解除买卖合同,赵某返还货款12300元,李女士退还奢侈品包。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转变,跨境购物已成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模式,基于价格或者货量等因素的影响,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朋友圈的微商代购外国商品。一方面确实给消费者带来了便利,另一方面产品可能存在真伪不明或者质量瑕疵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海外产品时,尽可能选择实体店或者正规的购买平台进行选购;朋友圈代购的,应挑选那些熟知的、信誉高的卖家。反之,作为卖家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诚信经营,与消费者及时做好沟通释明的工作,维护好双方的合法权益,保留好相关的付款凭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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