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和聋哑人可以立遗嘱吗、有效吗
盲人和聋哑人可以立遗嘱吗?有效吗?我国《民法典》对于遗嘱能力采取的是与民事行为能力相一致的做法,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但是,盲人和聋哑人并不一定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要不是精神疾病的盲人和聋哑人,就应当可以立遗嘱,只是因为他们自身的身体条件的限制,他们在立遗嘱时应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应当选择能够充分表达他们的真实意思的遗嘱形式。
对于盲人,俗话说“盲人不盲心”,很大一部分盲人的智力都是与常人无异。对于聋哑人,现实生活中也经常可以见到一些事例,其智力也是不下于常人。所以,只要能够证明遗嘱系盲人或聋哑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遗嘱就应当是有效的。盲人只是看不见,其听力和语言能力并没有问题,可以考虑采取录音录像遗嘱的形式或公证的形式立遗嘱。对于聋哑人,有条件的公证处,可以配备有资质的懂手语的人进行配合,以公证的形式立遗嘱。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部分文章转载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添加并告知(微信号13691255677)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