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
口头遗嘱要及时固定,否则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继承方式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尊重被继承人的遗嘱意愿亦必须以符合法律规定、社会伦理等为前提,特别是在危急情况下作出的口头遗嘱,由于其内容容易被伪造、篡改、变更,要严格审查其作出方式、遗嘱内容、见证人证言等情况。
处分他人财产的遗嘱无效《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一)》第26条明确了,“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认定该部分遗嘱无效。”例如,在一起案件中,立遗嘱人将其单位要发放的死者近亲属抚恤金作为遗产予以分配,这部分遗嘱就应当归于无效。
遗嘱人的行为能力因为被继承人曾患有精神疾病等原因,就被继承人立遗嘱时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往往存在争议。如果可以进行司法鉴定,则法院比较容易认定;如果无法进行司法鉴定,则需要结合患者的病历资料、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邻居或同事等的证人证言等综合认定被继承人立遗嘱时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认定该部分遗嘱无效。”被继承人生前将个人财产已经处分完毕,被继承人即不是财产的权利人,后又对该部分财产订立遗嘱,属于无权处分,该部分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相关法律问题汇总遗嘱是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愿在法律上的体现,意愿是自由的,但法律是严肃的。为了充分保证遗嘱真实,避免被篡改和伪造,法律对不同类型遗嘱(自书、代书、打印、口头、公证、录音录像)的形式予以明确规定。
打印遗嘱应具备哪些形式要件合法有效的遗嘱,既可以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也可以有效避免继承人产生争议。为顺应时代变化、呼应社会需求,《民法典》新增了“打印遗嘱”这一遗嘱形式。那么,有效的打印遗嘱应当具备哪些形式要件
代书遗嘱中只有本人手印,那这份遗嘱还有效吗?根据《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代书遗嘱虽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但确系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能否认定有效的答复》中规定,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代书遗嘱不宜认定为有效。可见,符合法定形式要件是认定代书遗嘱有效的必备条件。
遗嘱中可以写上居住权,具体该怎么办在遗嘱中设定居住权需要明确体现《民法典》第367条中设立居住权的基本要素,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以及居住权期限等。
遗嘱内容的表述应清晰明确,避免歧义。遗嘱人需在遗嘱中写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官方身份证明上的完整姓名,避免因指向不明确引发争议;遗嘱中应明确表意由谁继承,明确使用“继承”一词,避免使用“处理”“给”“归”等模糊表达;遗嘱所处分的财产需指向明确,具有可识别性。另外,遗嘱的名称应以“遗嘱”“遗赠”为宜,避免影响其性质的界定。
《民法典》中未对共同遗嘱作出具体规定,但是从其对各类有名遗嘱的形式规定可知,遗嘱需要符合特定的形式要件。就共同遗嘱而言,其属于夫妻双方作出的共同表意,因此,在夫妻二人自行订立共同遗嘱过程中,除需满足遗嘱人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等常见要求外,需要严格确保系双方共同订立、遗嘱中均有双方的手写签字以及日期签署。在有见证人参加的情况下,也需要遵循见证人参与见证的一般规范。
![]() |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