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了还被判决偿还债务
放弃继承了,还被判决偿还债务,这是为什么?这里的债务,指的是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这个问题,近期有不少的当事人向我们咨询,明明已经放弃继承了,为什么还是被债权人起诉,而且法院还判决让他偿还债务,甚至有些当事人已经被法院执行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纳入失信名单、银行账户被冻结、以及款项被划走等等。这里,我跟大家分享几个要点,大家以后遇到类似问题,可以多注意:
首先,放弃继承应当是全部放弃,如果是选择放弃一部分、继承一部分,那么对于债权人来讲,是没有办法区分的,更何况有些遗产的价值是一时无法确定的。这种情况,继承人被起诉、被执行都是合法合理的,不冤枉。
其次,放弃继承应当事先作出,至少应当在被起诉的时候向法院明确作出,不要等到法院判决了,或者等到已经法院执行庭找上门了再表示放弃,来不及了。尽管这个时候,你还没有继承到任何遗产,但是法院的判决书已经生效了。就算是这个时候你向法院执行庭表示放弃,或者提出执行异议,甚至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不是说一点希望没有,但可以说,实际操作很难。
第三,法律规定,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如果你不表态、不出庭、也不去办继承,甚至让人找不到,这种情况,不是好事。法院可以视为你接受继承并判决你在遗产继承的范围内承担债务,并且强制执行你,没有什么不对。所以,建议不要这么做,还是要积极应对和处理。
最后,在你已经按照规定放弃继承全部遗产了,如果这个时候,法院还判决你偿还债务,是不对的,如果还强制执行你,那更是错误的。但是,有一点要注意,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作为继承人,占有、保管或掌握有遗产的,或者债权人对遗产的执行变现确实需要继承人履行配合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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